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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怎么样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九大门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接受单位,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首批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始建于1951年,名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辽宁省最早);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2年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截至2013年,学校占地面积1928亩,建筑面积76.36万平方米,藏书200余万册。学校共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2000余人,硕士研究生3000余人,长期在校留学生450余人。设有26个二级学院和14个校属馆部中心及附属机构,有本科专业73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2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
扩展阅读:沈阳师范大学历史沿革
1951年3月12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签发 了第178号文件,决定创办东北教师学院。同年4月,改称为东北教育学院。
1951年5月21日,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下发了《为批准成立东北教育学院并任命董纯才、吴伯箫为正副院长》(东政人字111号文件),正式批准成立东北教育学院,院长由当时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副部长董纯才兼任,副院长由著名文学家吴伯箫担任。校址设在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二段,后于1952年迁至皇姑区维德街(现辽宁中医学院所在地)。
1953年5月15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局下达了《关于调整、整顿东北区师范专科学校的指示》,将辽东、辽西、沈阳、旅大、吉林、松江、黑龙江等七所师范专科学校调整合并为三所院校,即东北教育学院、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及大连师范专科学校。
1953年5月29日,国家政务院第180次政务工作会议批准决定:沈阳师范专科学校和东北教育学院合并,改名为沈阳师范学院。
1953年6月12日,正式下达文件任命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局局长车向忱兼任东北教育学院院长,学院由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局直接领导。
1953年9月2日,东北行政委员会教育局转发中央教育部通知:为统一师范院校名称,决定将东北教育学院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郭沫若亲笔题写了校名。 1953年9月20日,举行更名大会,沈阳师范学院正式成立。院长由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部长车向忱兼任,副校长由吴伯箫担任,并兼任党总支书记。
1954年2月,吴伯箫同志调任中国人民教育出版社副社长,为加强对学院工作的领导,松江省教育厅厅长唐景阳同志被任命为学院副院长。
1955年9月,学校设立了附属中学,当年招收了初一、高一的学生。
1956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成立俄语研究班,当年从俄语本科毕业生中招收学生22名,学习期限为2年。
1957学年是沈阳师范学院大发展的一年,学院增设了物理专修科,设置了外语系。
1958年7月,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委决定,成立一所省属综合性大学,由沈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历史系、外语系的英语专业、数学系、物理系与东北财经学院、沈阳俄文专科学校的部分组建而成。沈阳师范学院图画课师生调给鲁迅美术专科学校,函授教育出调出,单独成立辽宁函授学院,1962年迁往安东(丹东),改名为辽宁函授学院。调整后的学院损失了实力最强的中文和历史系,以及大量的珍贵图书、教学设备、馆藏文物等,学生仅剩152人。学院的政教系、外语系的俄语专业、教育教研室的全部教师和中文系、历史系的部分教师以及学院的部分干部保留下来。同时沈阳教师进修学院并入沈阳师范学院,学院主管部门由原来的东北人民政府改为沈阳市委文教部和沈阳市教育局。
1962年,省委根据中央关于调整的方针,对省属高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决定将沈阳师范学院以办文科为主,停办地理系,将历史系全部并入辽宁大学,生物系并入辽宁师范学院,物理系和化学系并入锦州师范学院。同时将辽宁师范学院的英语专业和旅大师专的英语科并入该校。
1965年3月17日,国务院批转《高教部关于试办工农半读高等学校审批问题的请示》,全国各地掀起了半工(农)半读运动。出于疏散城市人口的战略考虑,辽宁省委要求沈阳师范学院到朝阳山区办学,沈阳师范学院只好别离故园,搬迁到朝阳边杖子公社姑营子大队办学。9月13日起,分两批迁往朝阳。
1965年10月19日,学院举行了迁校更名大会,学院正式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由邢宪章担任,院长继续由白潞担任。
1969年12月31日,省革委员会决定撤销锦州师范学院,并将该院的物理系、化学系调入辽宁第一师范学院,学院在此基础上组建了工业基础系和农业基础系。
1973年7月,根据省革命委员会的指示精神,学院组建了辽宁第一师范学院锦州分院,并将物理、化学两个系掉回锦州,与原锦州师范学院旧部在旧址上上建设了锦州分院,领导班子由军代表李晓涛担任。粉碎“四人帮”后,辽宁省革委会决定将辽宁第一师范学院迁回沈阳,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学院领导关系确定为省、市共管,以市管为主,同时决定将“辽宁第一师范学院”锦州分院改为锦州师范学院。
1978年12月9日,在新城子区兴隆台公社的临时校址隆重召开了迁校庆祝大会。
1980年暑期以后陆续迁到市区第33中学校址。
2002年,教育部正式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