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并索要和妥善保存合同、发票或收据,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
旅游合同要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
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不要相信“准×星”的字眼);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汽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餐饮的标准(行程几天中共有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是否含床位和交通工具的座位)。
另外,要警惕违规转包团带来的后患。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国家旅游局《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范本》中关于转团的条款为:“经乙方(即旅游者)同意,甲方(即旅行社)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双方约定具体日期)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就是说,转团的前提一是必须征得游客的同意;二是发生服务质量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承担责任。但是,近年来,游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层层转包的投诉较多。违规转团的突出特征就是游客不知情,经济关系不清,责任关系不明。对此,游客必须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