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那年的夏天,因为柏拉图式地迷恋那个可爱的女服务生,于是经常带着一本小说,到那家当时最In的日式西餐厅,点一杯饮料磨一个下午。最常点的东西叫做“螺丝起子”(Screwdriver)。
那个年头,身体像刚冒出头的笋子长个不停;那个年代,新奇的事物如雨后春笋冒得没完没了,完全不理会我们这些年轻人到底来不来得及搞懂。
那“螺丝起子”,我始终以为是一杯外国来的柳橙汁。柳橙的气味喝来颇有罐头果汁的嫌疑,但又不那么死气沉沉,除了冰块之外,里头好像还有些什么东西,非得把柳橙的那股劲儿逼出来不可。是了,肯定是什么怪牌子鬼配方的柳橙汁。
奇怪的是,每次喝完这杯柳橙汁,尽管餐厅里空调劲道十足,尽管冰块的温度根据教科书说是零度,我却总在洗手间的镜子里,发现自己脸红了。微热泛红的脸,发晕带涨的小脑袋,只让我心底暗自赞叹原来这就是爱情。
原来是伏特加。
一份伏特加,兑上两到三份的柳橙汁,这种以伏特加为基酒的鸡尾酒,据说是美国工人用螺丝起子搅拌出来的玩意儿,因而得名。这典故实在不浪漫,但这杯外国来的柳橙汁,就这么写下了我和酒精和爱情的“史前史”。螺丝,俄罗斯。依那个年代的苦闷程度看来,当时手上捧着的,搞不好还是本俄国小说。
是的,俄罗斯,这恶寒的国度,伏特加的原乡,少了这烧烈烈的蒸馏酒,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小人物如何在酷寒的人间活下去?可当它走进现代都市的空调酒馆时,竟也带着冰,不论是兑了蕃茄汁又撒盐撒胡椒的“血腥玛丽”(BloodyMary),兑了西柚汁在杯口抹上一圈盐的“咸狗”(SaltyDog),还是兑了君度甜橙酒(Cointreau)和莱姆汁的“神风特攻队”(Kamikaze)……这些以伏特加为基酒的鸡尾酒,似乎都得是冰的,但是最厉害的还是“冰镇伏特加”。这酒,放进冷冻库里,因为酒精浓度的关系,怎么也结不成冰,却冻成了微稠的异质流体。冰冻的平口小杯,透明依旧的流体,抹去玻璃杯上的薄霜,你望见杯壁上映着一群亚热带夏天的酒客。这景象,跟俄罗斯天寒地冻里红通通的脸颊和鼻子,竟然是同一种液体创造出来的。
从词源学来看,“vodka”(伏特加)是从俄文的“voda”(水)来的,跟“water”(水)的古字“wter”放在一起,读起来显然是一家人。
这绮异的水,在火与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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