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个人都是道德的受益者,至少大多数人有一个完整健康的童年,有爸爸妈妈相扶相携养育我们的温馨;那么,我们也应该是道德和良知的维护者和建设者,而不要等到自己的老婆或老公、妹妹、父亲或母亲这样“新潮”了,才痛心不已。不允许自己的爱人、亲人出去——性自由,而鼓吹别人的老婆妹妹要开放一些,潜意识中给自己一种性自由的特权,这种事不关已的错位与自私,内心深处暗藏的是一颗多么丑陋自私的灵魂。
‘感性的欲望’(一种说法是人性本恶,是欲望的本能动物)与‘理性的约束’之间,永远存在一定的冲突,单独孤立地——看任何一方都是有道理的,但恰恰是分离割裂起来看永远难以找到正确的answer。
欲望与行为,并不总是一致的,从本能上讲——可能许多女性需要或者希望占有尽可能多至少是可随意替换的异性,男性也希望占有尽可能多的女性;可作为文明社会规范,真正的主流行为又不可能做欲望或想象的动物,可这,——并不能简单地被描述为虚伪。否则,没有这种所谓的“虚伪”,每个人的父亲或母亲都可能在他们生病或需要照顾的时候,在他们情人的怀抱中寻找真实的自我,这种真实的需要和欲望——是要用道德与责任来自我约束的,这恰恰就是人类的文明与理性,并不是真正的虚伪。
重要的是,我们在强调个人性自由的时候,不能恶狠狠地破坏人类在从本能走向文明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自尊、自爱与爱人,不能破坏人类共同积累起来的文明规则,至少不能认同没有感情基础的滥交,灵与肉的分离是一种文明的退化。很简单的一个类似例子,在公共场所吐痰或小便(在远古时代应该是可以的吧),从根本上说来并不侵犯他人,可是就是不好、不允许。
当然,自尊、自重、自爱、爱人,不仅仅是针对女性,男性更应该如此。尽管贞操观本身是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文明的,但它绝不应该是强加于女性压迫女性的工具,男同胞应该同样有贞操与洁身自好的概念,而是无论男女都应该有的一种人格和心灵的修养,大家携手才能建设文明、有序、富强的社会。
以爱已之心爱人,以求人之心求已。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由可爱的蓝色星球,加上无数个你、我构成的,请珍爱我们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明结晶。当有人要砸烂故宫、毁坏圆明园、撞倒金茂大厦——破坏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时,我们会十分愤慨地怒斥这些物质的破坏分子;而当有人以“无耻者无畏”的出名精神,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这些曾黙黙为文明延续同样作出过、并正在继续作出贡献的软环境时,因为是无形,所以无声,所以人们麻木,甚至许多人以看热闹和稀奇的心态来为之鼓掌。
事实上,软环境的破坏的后果(尽管是一种慢性效应)丝毫不亚于所谓硬环境的破坏后果,中国之隋炀帝,外国之古巴比伦,最近至美国60、70年代被称为颓废的一代,事实最好地证明了极度纵欲(与之相反的禁欲,也是要唾弃的)给民族及个人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实在想不到竟有这样的“博士”:外国人都在反思不受公德约束的性自由是否合适(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美国人对于克林顿事件的反应,难道是美国人太不宽容于一位这么有才华的总统?)的时候,这种鼓吹完全性自由的落后观点竟在国内作为先进文化的教义来兜售,这也许就是一些假洋鬼子(如李银河之流)的创新吧。
我不是研究“社会学的博士”,可是我真有些为我们的某些社会学家汗颜,当正气不顺时,邪气自然以各种名义上升。多元化的价值观自然是必要的,可并不一定意味着对传统道德、社会规范的否定就是进步——比如,尊老爱幼、善良宽容、礼义廉耻,等等。很遗憾,在这个领域,我们听到的多是一些为了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的“新论”,为了出名而出名的“奇论”,或是动辄标之以“革命、意义”的口号——可能木子美之流的人本身都要为之汗颜了,我还有这贡献呢?
至于生活本身应该怎样,社会公德有没有存在的价值、标准有没有底线(尽管十分精确是难以做到的)?在允许个性自由的前提下,个性自由有没有社会通约性的边界?善与恶、美与丑、是与非——原本应该是怎样的?似乎在多元化价值观的时代,已少有学者去深思乃至于去维护了,因为这个研究方向是难有所谓的创新观点、难有公众吸引力、难有名利的,一不小心还被戴上旧传统习俗、旧传统道德维护者的大帽子,这是不是也是正直的学者的一种固有无奈?我身边的几个在此类边缘领域做研究的学者,都有这样的困惑。
诚然在人类历史上,有人以“道德为名义”作了许多恶事:如通奸者关猪笼沉江,不孝顺者乱棍打死等等,这类行为确实应该唾弃,并将这样灭绝人性的人绳之以法。但是,这并不是道德本身的错,这并不代表人性恶的一面不应该受社会通约的约束,并不代表通奸有理、卖滛无罪、不孝顺正当!以恶的名义行恶,依然还是邪恶,依然还是我们应该谴责的!个人私自的自由,必然要受到社会通约(是一种绝大多数人集体意志或意识形态的凝结,如同物理学里定义相对运动时,一般情况下均默认地球为静态参照系,这种共识或通约是很重要的)的一定制约,这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基石。这个道理,如同不能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便便溺一样(比如:谁来定义这是不正当的,凭什么,为什么?),还有即使在个人私有空间内(更何况木的行为远不止于此了),行为也不是完全不受制约的,如在公寓里未经批准养苍蝇是不允许的(这是关于私权理论的一个著名case)。
不要事不关己,哗众取宠或说风凉话,为了我们的孩子、弟弟、妹妹,最终也是为了我们自己,请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执子之手,相携到老!没有蝴蝶翩翩起舞、蜜蜂飞来飞去的精彩,但那是一种自律和平凡,一种从容与安宁,更是一种刻骨铭心与共看沧海桑田,更是一种无限的幸福与别致的美丽,彼此互为心灵的寄托与灵魂的归宿。
‘感性的欲望’(一种说法是人性本恶,是欲望的本能动物)与‘理性的约束’之间,永远存在一定的冲突,单独孤立地——看任何一方都是有道理的,但恰恰是分离割裂起来看永远难以找到正确的answer。
欲望与行为,并不总是一致的,从本能上讲——可能许多女性需要或者希望占有尽可能多至少是可随意替换的异性,男性也希望占有尽可能多的女性;可作为文明社会规范,真正的主流行为又不可能做欲望或想象的动物,可这,——并不能简单地被描述为虚伪。否则,没有这种所谓的“虚伪”,每个人的父亲或母亲都可能在他们生病或需要照顾的时候,在他们情人的怀抱中寻找真实的自我,这种真实的需要和欲望——是要用道德与责任来自我约束的,这恰恰就是人类的文明与理性,并不是真正的虚伪。
重要的是,我们在强调个人性自由的时候,不能恶狠狠地破坏人类在从本能走向文明的过程中积累起来的自尊、自爱与爱人,不能破坏人类共同积累起来的文明规则,至少不能认同没有感情基础的滥交,灵与肉的分离是一种文明的退化。很简单的一个类似例子,在公共场所吐痰或小便(在远古时代应该是可以的吧),从根本上说来并不侵犯他人,可是就是不好、不允许。
当然,自尊、自重、自爱、爱人,不仅仅是针对女性,男性更应该如此。尽管贞操观本身是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文明的,但它绝不应该是强加于女性压迫女性的工具,男同胞应该同样有贞操与洁身自好的概念,而是无论男女都应该有的一种人格和心灵的修养,大家携手才能建设文明、有序、富强的社会。
以爱已之心爱人,以求人之心求已。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是由可爱的蓝色星球,加上无数个你、我构成的,请珍爱我们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明结晶。当有人要砸烂故宫、毁坏圆明园、撞倒金茂大厦——破坏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时,我们会十分愤慨地怒斥这些物质的破坏分子;而当有人以“无耻者无畏”的出名精神,挑战人类的道德底线——这些曾黙黙为文明延续同样作出过、并正在继续作出贡献的软环境时,因为是无形,所以无声,所以人们麻木,甚至许多人以看热闹和稀奇的心态来为之鼓掌。
事实上,软环境的破坏的后果(尽管是一种慢性效应)丝毫不亚于所谓硬环境的破坏后果,中国之隋炀帝,外国之古巴比伦,最近至美国60、70年代被称为颓废的一代,事实最好地证明了极度纵欲(与之相反的禁欲,也是要唾弃的)给民族及个人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实在想不到竟有这样的“博士”:外国人都在反思不受公德约束的性自由是否合适(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美国人对于克林顿事件的反应,难道是美国人太不宽容于一位这么有才华的总统?)的时候,这种鼓吹完全性自由的落后观点竟在国内作为先进文化的教义来兜售,这也许就是一些假洋鬼子(如李银河之流)的创新吧。
我不是研究“社会学的博士”,可是我真有些为我们的某些社会学家汗颜,当正气不顺时,邪气自然以各种名义上升。多元化的价值观自然是必要的,可并不一定意味着对传统道德、社会规范的否定就是进步——比如,尊老爱幼、善良宽容、礼义廉耻,等等。很遗憾,在这个领域,我们听到的多是一些为了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的“新论”,为了出名而出名的“奇论”,或是动辄标之以“革命、意义”的口号——可能木子美之流的人本身都要为之汗颜了,我还有这贡献呢?
至于生活本身应该怎样,社会公德有没有存在的价值、标准有没有底线(尽管十分精确是难以做到的)?在允许个性自由的前提下,个性自由有没有社会通约性的边界?善与恶、美与丑、是与非——原本应该是怎样的?似乎在多元化价值观的时代,已少有学者去深思乃至于去维护了,因为这个研究方向是难有所谓的创新观点、难有公众吸引力、难有名利的,一不小心还被戴上旧传统习俗、旧传统道德维护者的大帽子,这是不是也是正直的学者的一种固有无奈?我身边的几个在此类边缘领域做研究的学者,都有这样的困惑。
诚然在人类历史上,有人以“道德为名义”作了许多恶事:如通奸者关猪笼沉江,不孝顺者乱棍打死等等,这类行为确实应该唾弃,并将这样灭绝人性的人绳之以法。但是,这并不是道德本身的错,这并不代表人性恶的一面不应该受社会通约的约束,并不代表通奸有理、卖滛无罪、不孝顺正当!以恶的名义行恶,依然还是邪恶,依然还是我们应该谴责的!个人私自的自由,必然要受到社会通约(是一种绝大多数人集体意志或意识形态的凝结,如同物理学里定义相对运动时,一般情况下均默认地球为静态参照系,这种共识或通约是很重要的)的一定制约,这是我们共同生存的基石。这个道理,如同不能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便便溺一样(比如:谁来定义这是不正当的,凭什么,为什么?),还有即使在个人私有空间内(更何况木的行为远不止于此了),行为也不是完全不受制约的,如在公寓里未经批准养苍蝇是不允许的(这是关于私权理论的一个著名case)。
不要事不关己,哗众取宠或说风凉话,为了我们的孩子、弟弟、妹妹,最终也是为了我们自己,请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
执子之手,相携到老!没有蝴蝶翩翩起舞、蜜蜂飞来飞去的精彩,但那是一种自律和平凡,一种从容与安宁,更是一种刻骨铭心与共看沧海桑田,更是一种无限的幸福与别致的美丽,彼此互为心灵的寄托与灵魂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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