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我发表了一篇调查报告,运用分层等概率的随机抽样方法揭示了:在北京市所有正规高等院校的全体男女大学生中,至少有9%左右的人已经发生过阴道性交。后来,新闻界的朋友告诉我,国家教委某司的领导,部分地依据我的调查数据,决定从1995年9月起,在上海和郑州的大学里,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的试点工作。朋友们说,你的研究终于产生社会效益了。
这真让我哭笑不得。因为我恰恰不同意目前中国这种散布恐慌的“教育”。
进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无疑是非常必要、非常正确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第一,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而进行教育?是真的为了使人人都健康,还是为了整肃性道德?第二,用什么来进行教育?是用准确的科学知识,还是用人为地夸大的恐慌?
一、艾滋病是“体液传播”而不是“性传播”
从根本上来说,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其实只有两个要素:第一是病毒携带者排出了体液(主要是血液、精液和其他分泌物);第二是另一个人出现了破损。因此,我们现在所大肆宣传的所谓“性传播”途径,其实归根结底也同样是由于体液进入破损,才得以传播的。
在阴道性交中,只有带病毒的体液通过女方的子宫内膜,或者双方的任何破损处而进入另一方的体内;病毒才能够传播。
在进行肛门性交时,双方都比较容易出现微小的破损现象,结果体液才能进入另外一方的体内。
总而言之,如果没有体液这个中介物,如果双方都没有丝毫破损,那么艾滋病是不可能传播的,无论你搞什么样的“性技巧”,无论你更多少个人搞;都不可能传播。
可是由于存在着艾滋病恐慌,甚至是由于一些人故意散布这种恐慌,许许多多其实一辈子都不可能“性乱”一次的中国人,却被“性传播”吓得要命。有的人甚至连被性服务小姐摸了一下手,也要连续做3次化验。可是与此同时,他们却坦然地接受输血与注射或者针灸,从不去查看一下消毒工作怎么样。
这是谁骗谁?
二、通过性交来传播艾滋病的概率是很小的,
而且避孕套无疑就是预防艾滋病的安全套
按照我国目前的某些宣传,似乎只要跟病毒携带者性交一次,就必然100%地被传染上艾滋病。其实,即使不使用避孕套,通过阴道性交传播艾滋病的概率只有500分之一。如果使用避孕套,传播概率就只有10万分之一!
10万分之一的概率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它低于全世界10年之内的飞机失事概率,低于北京市一个月里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于许许多多种一般疾病的传染率。或者这样说:一个人即使从15岁开始就跟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进行阴道性交,那么到65岁时,即使平均两天就性交一次,最多也不过性交9125次。如果每次都正确地使用避孕套,那么被传染的概率只是接近10分之一。但是我们中国人都知道,实际上不会有这么傻的人,因为我们的宣传已经把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描绘成恶魔和杀人犯了,谁会有如此强大的爱情?
与此相对照,母亲传播给婴儿的概率是五分之一;共同使用一个针管或者针头的传播概率是50%以上;而输入病毒携带者的血浆,被感染的概率就会更高,甚至近乎无一幸免。
该预防什么,还用多说吗?
我们的大多数宣传和教育,仅仅把性传播这一条途径作为传播艾滋病的最大危险。那么,我想问问:宣传者们知不知道,那一袋袋输进人们体内的血浆,究竟有多少曾经做过艾滋病病毒检验呢?尤其是,究竟有多少人由于卖血而被传播了呢?我也想问问,一次性使用的注射针头,在多大范围内推广了呢?这些,难道就不会传播艾滋病吗?尤其是,如果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来献血或者打针呢?
当然,在阴茎插入肛门的性交中,传播艾滋病的概率要远远高于500分之一(确切的概率目前还没有确定下来),因此西方的艾滋病首先是在男同性恋者当中传播开来的。但是我们的宣传教育却尤抱琵琶半遮面,羞答答地不敢讲清楚肛门性交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更不敢讲它为什么会更容易传播艾滋病,尤其不敢讲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它。因为要说清这一点,就不得不讲“性行为细节”,而这被认为是下流的,甚至是犯法的。
可是,如果我们的宣传还不敢讲透这个问题,却一味地鼓吹传统性道德,希望人们“戒隐”,那才是对民族的犯罪。
三、防病背后的社会原因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疾病的威胁都可以被某些社会力量加以无限夸大,然后用来达到他们自己的另外的目标,而他们的旗号一定是最善良的。
19世纪的西欧,梅毒曾经一度猖獗。于是许多人打着“医学”与“防病”的幌子,发动了一场持续的“道德整肃运动”。到19世纪70年代,这股社会势力终于推动英国政府正式发布了《反传染病法》。可是,这是真正的挂羊头卖狗肉。当时的人都知道,它其实完完全全是一个禁娼的法律,而且最主要的并不是为了人民大众的健康,而是因为娼妓的泛滥和梅毒的传播,曾经极大地削弱了大英帝国海陆军的战斗力,延误了殖民扩张的几次战机。例如1857年印度发生大规模起义的时候,由于梅毒作怪,英国本土居然派不出足够的援军去镇压,使得印度险些独立。
可是历史却告诉我们,真正把梅毒的危害控制住的,并不是这种道德整肃运动,而是20世纪初发明的“六0六”药粉,是30年代发明的青霉素。真正迫使娼妓减少的,也不是这种道德整肃运动,而是它的对立物--60年代开始的性革命;因为性革命之后,买淫的男人极大地减少了,妓女才会因为卖不出去而不得不减少。
中国人是在最需要的时候听说艾滋病的。80年代后期,一场性革命已经在中国出现,凡是没有闭目塞听的人都可以感觉到它的到来。但是某些社会势力已经没有任何象样的理论可以批判它了,也没有什么切实可用的措施能够阻止它了。千钧一发之际,西方出现了艾滋病,有些中国人马上把它命名为“爱资病”。接着,中国也发现了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尽管当时只有几例,尽管到现在仍然主要是吸毒者,但是几乎一切舆论都如获至宝,拚命地在性道德上做文章(可惜到现在也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整肃性道德的最后一线希望,全都寄托在艾滋病的“性传播”身上了,因此才会有如此大规模的、与真实发病率如此天差地别的、人造的“恐艾症”。一些人大概恨不得大声疾呼:只有当和尚与尼姑才安全!
可惜,国际上早就有了研究成果:恐慌越大,人们就越可能更快地识破其虚假,然后就会加倍地掉以轻心或者满不在乎。艾滋病恐慌很快也会走到这一步的。即使是在今日,散布恐慌对于预防艾滋病也没有丝毫的益处,反而会使它更加容易传播。
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某个南方边境地区的农民,已经被传染上了艾滋病病毒,那么在目前这种“艾滋病恐慌”的氛围下,他会怎么办呢?他的所有邻居都会躲他远远的,不但不会跟他握手,而且不会跟他说话(其实这两种途径都不会传播艾滋病)。他去过的厕所再也不会有人去,他用过的碗筷再也不会有人碰一下(其实仅仅是皮肤接触也不会传播艾滋病)。他既不能去乡镇企业上班,也不能参加任何集体活动,连耕种自己的田地,恐怕也有人暗中监视,生怕他跨进别人的地界。还有人会劝他的老婆离婚、子女出走,甚至连他的老婆孩子也一起“隔离”。
于是他只能隐名埋姓、远走他乡。即使政府对他强制隔离,但那毕竟不是蹲监狱,他如果想逃,实际上很容易。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他死也不会说出自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他可能又跟别人性交,而且不使用避孕套。最要命的是,他可能坦然地去卖血,可能跟别人使用同一个注射器去吸毒,他的妻子可能怀孕和生育。这样,通过体液传播的途径,他就把艾滋病病毒传播到了一个新的地区。
反之,如果他原来的邻居们都知道,只要避免体液传播途径,艾滋病实际上是无法传播的;如果他们不那么恐慌,不那么神经过敏;那么那个被感染者就完全可以跟大家相安无事。艾滋病病毒也就不会自己跑到别的地区去。
道理就这么简单。已经被感染的人,不管他们过去是对还是错,都只是病人而不是罪犯。恐慌只能使他们隐瞒实情、拒绝检查、逃避隔离、抵制教育、远走高飞;甚至会使他们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如果我们真的是想控制和预防艾滋病,散布恐慌岂不是搬石头砸脚?
因此,从真正预防的角度来说,与其花钱费力地去吓唬每一个人,还不如把精力集中到那些“高风险人群”上;与其徒劳地指望青少年会因为害怕而减少性行为,不如鼓励他们更多地使用避孕套;与其让政府出面,最终损害其威信,不如发动民间力量来实现阶层制约和社区抑制;与其把病毒携带者当成公敌,不如真正让他们还原为病人。
至于用艾滋病恐慌来整肃性道德,我只想问一句:艾滋病只不过是一种病毒性疾病,病因与传播途径都非常清楚,降伏它肯定比攻克癌症要容易得多、早得多。到那时,还会有什么别的武器吗?
注释:本文所引用的关于艾滋病传播的概率,均引自《美国人的性生活》一书,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该书的美国作者已经在书中论述了,只有这些传播概率才是真正经过科学验证的。其它一切关于容易传播的说法,都是人们的想象,或者是个别情况。
这真让我哭笑不得。因为我恰恰不同意目前中国这种散布恐慌的“教育”。
进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无疑是非常必要、非常正确的,但是关键的问题是:第一,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而进行教育?是真的为了使人人都健康,还是为了整肃性道德?第二,用什么来进行教育?是用准确的科学知识,还是用人为地夸大的恐慌?
一、艾滋病是“体液传播”而不是“性传播”
从根本上来说,艾滋病病毒的传播途径,其实只有两个要素:第一是病毒携带者排出了体液(主要是血液、精液和其他分泌物);第二是另一个人出现了破损。因此,我们现在所大肆宣传的所谓“性传播”途径,其实归根结底也同样是由于体液进入破损,才得以传播的。
在阴道性交中,只有带病毒的体液通过女方的子宫内膜,或者双方的任何破损处而进入另一方的体内;病毒才能够传播。
在进行肛门性交时,双方都比较容易出现微小的破损现象,结果体液才能进入另外一方的体内。
总而言之,如果没有体液这个中介物,如果双方都没有丝毫破损,那么艾滋病是不可能传播的,无论你搞什么样的“性技巧”,无论你更多少个人搞;都不可能传播。
可是由于存在着艾滋病恐慌,甚至是由于一些人故意散布这种恐慌,许许多多其实一辈子都不可能“性乱”一次的中国人,却被“性传播”吓得要命。有的人甚至连被性服务小姐摸了一下手,也要连续做3次化验。可是与此同时,他们却坦然地接受输血与注射或者针灸,从不去查看一下消毒工作怎么样。
这是谁骗谁?
二、通过性交来传播艾滋病的概率是很小的,
而且避孕套无疑就是预防艾滋病的安全套
按照我国目前的某些宣传,似乎只要跟病毒携带者性交一次,就必然100%地被传染上艾滋病。其实,即使不使用避孕套,通过阴道性交传播艾滋病的概率只有500分之一。如果使用避孕套,传播概率就只有10万分之一!
10万分之一的概率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它低于全世界10年之内的飞机失事概率,低于北京市一个月里的交通事故死亡率,低于许许多多种一般疾病的传染率。或者这样说:一个人即使从15岁开始就跟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进行阴道性交,那么到65岁时,即使平均两天就性交一次,最多也不过性交9125次。如果每次都正确地使用避孕套,那么被传染的概率只是接近10分之一。但是我们中国人都知道,实际上不会有这么傻的人,因为我们的宣传已经把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描绘成恶魔和杀人犯了,谁会有如此强大的爱情?
与此相对照,母亲传播给婴儿的概率是五分之一;共同使用一个针管或者针头的传播概率是50%以上;而输入病毒携带者的血浆,被感染的概率就会更高,甚至近乎无一幸免。
该预防什么,还用多说吗?
我们的大多数宣传和教育,仅仅把性传播这一条途径作为传播艾滋病的最大危险。那么,我想问问:宣传者们知不知道,那一袋袋输进人们体内的血浆,究竟有多少曾经做过艾滋病病毒检验呢?尤其是,究竟有多少人由于卖血而被传播了呢?我也想问问,一次性使用的注射针头,在多大范围内推广了呢?这些,难道就不会传播艾滋病吗?尤其是,如果一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来献血或者打针呢?
当然,在阴茎插入肛门的性交中,传播艾滋病的概率要远远高于500分之一(确切的概率目前还没有确定下来),因此西方的艾滋病首先是在男同性恋者当中传播开来的。但是我们的宣传教育却尤抱琵琶半遮面,羞答答地不敢讲清楚肛门性交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更不敢讲它为什么会更容易传播艾滋病,尤其不敢讲为什么会有人喜欢它。因为要说清这一点,就不得不讲“性行为细节”,而这被认为是下流的,甚至是犯法的。
可是,如果我们的宣传还不敢讲透这个问题,却一味地鼓吹传统性道德,希望人们“戒隐”,那才是对民族的犯罪。
三、防病背后的社会原因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疾病的威胁都可以被某些社会力量加以无限夸大,然后用来达到他们自己的另外的目标,而他们的旗号一定是最善良的。
19世纪的西欧,梅毒曾经一度猖獗。于是许多人打着“医学”与“防病”的幌子,发动了一场持续的“道德整肃运动”。到19世纪70年代,这股社会势力终于推动英国政府正式发布了《反传染病法》。可是,这是真正的挂羊头卖狗肉。当时的人都知道,它其实完完全全是一个禁娼的法律,而且最主要的并不是为了人民大众的健康,而是因为娼妓的泛滥和梅毒的传播,曾经极大地削弱了大英帝国海陆军的战斗力,延误了殖民扩张的几次战机。例如1857年印度发生大规模起义的时候,由于梅毒作怪,英国本土居然派不出足够的援军去镇压,使得印度险些独立。
可是历史却告诉我们,真正把梅毒的危害控制住的,并不是这种道德整肃运动,而是20世纪初发明的“六0六”药粉,是30年代发明的青霉素。真正迫使娼妓减少的,也不是这种道德整肃运动,而是它的对立物--60年代开始的性革命;因为性革命之后,买淫的男人极大地减少了,妓女才会因为卖不出去而不得不减少。
中国人是在最需要的时候听说艾滋病的。80年代后期,一场性革命已经在中国出现,凡是没有闭目塞听的人都可以感觉到它的到来。但是某些社会势力已经没有任何象样的理论可以批判它了,也没有什么切实可用的措施能够阻止它了。千钧一发之际,西方出现了艾滋病,有些中国人马上把它命名为“爱资病”。接着,中国也发现了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尽管当时只有几例,尽管到现在仍然主要是吸毒者,但是几乎一切舆论都如获至宝,拚命地在性道德上做文章(可惜到现在也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整肃性道德的最后一线希望,全都寄托在艾滋病的“性传播”身上了,因此才会有如此大规模的、与真实发病率如此天差地别的、人造的“恐艾症”。一些人大概恨不得大声疾呼:只有当和尚与尼姑才安全!
可惜,国际上早就有了研究成果:恐慌越大,人们就越可能更快地识破其虚假,然后就会加倍地掉以轻心或者满不在乎。艾滋病恐慌很快也会走到这一步的。即使是在今日,散布恐慌对于预防艾滋病也没有丝毫的益处,反而会使它更加容易传播。
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某个南方边境地区的农民,已经被传染上了艾滋病病毒,那么在目前这种“艾滋病恐慌”的氛围下,他会怎么办呢?他的所有邻居都会躲他远远的,不但不会跟他握手,而且不会跟他说话(其实这两种途径都不会传播艾滋病)。他去过的厕所再也不会有人去,他用过的碗筷再也不会有人碰一下(其实仅仅是皮肤接触也不会传播艾滋病)。他既不能去乡镇企业上班,也不能参加任何集体活动,连耕种自己的田地,恐怕也有人暗中监视,生怕他跨进别人的地界。还有人会劝他的老婆离婚、子女出走,甚至连他的老婆孩子也一起“隔离”。
于是他只能隐名埋姓、远走他乡。即使政府对他强制隔离,但那毕竟不是蹲监狱,他如果想逃,实际上很容易。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他死也不会说出自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他可能又跟别人性交,而且不使用避孕套。最要命的是,他可能坦然地去卖血,可能跟别人使用同一个注射器去吸毒,他的妻子可能怀孕和生育。这样,通过体液传播的途径,他就把艾滋病病毒传播到了一个新的地区。
反之,如果他原来的邻居们都知道,只要避免体液传播途径,艾滋病实际上是无法传播的;如果他们不那么恐慌,不那么神经过敏;那么那个被感染者就完全可以跟大家相安无事。艾滋病病毒也就不会自己跑到别的地区去。
道理就这么简单。已经被感染的人,不管他们过去是对还是错,都只是病人而不是罪犯。恐慌只能使他们隐瞒实情、拒绝检查、逃避隔离、抵制教育、远走高飞;甚至会使他们产生报复社会的行为。如果我们真的是想控制和预防艾滋病,散布恐慌岂不是搬石头砸脚?
因此,从真正预防的角度来说,与其花钱费力地去吓唬每一个人,还不如把精力集中到那些“高风险人群”上;与其徒劳地指望青少年会因为害怕而减少性行为,不如鼓励他们更多地使用避孕套;与其让政府出面,最终损害其威信,不如发动民间力量来实现阶层制约和社区抑制;与其把病毒携带者当成公敌,不如真正让他们还原为病人。
至于用艾滋病恐慌来整肃性道德,我只想问一句:艾滋病只不过是一种病毒性疾病,病因与传播途径都非常清楚,降伏它肯定比攻克癌症要容易得多、早得多。到那时,还会有什么别的武器吗?
注释:本文所引用的关于艾滋病传播的概率,均引自《美国人的性生活》一书,陕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该书的美国作者已经在书中论述了,只有这些传播概率才是真正经过科学验证的。其它一切关于容易传播的说法,都是人们的想象,或者是个别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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