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放暑假了,妈妈给3岁半佳琳制定了一份《电视协定》用来限制她看电视的时间。那么,这份协定能奏效吗?爸爸妈妈怎样才能有效管理电视时间呢?
佳琳3岁半,平时就是一个电视迷。
周一到周五,每天从幼儿园回家后要趁妈妈做饭的时间看一个半小时电视,晚饭后散步回来还要再看30分钟的卡通片才肯洗澡睡觉。到了周末,她每天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每次都要从早上8点看到爸爸妈妈带她出门。如果恰巧这一天爸爸妈妈有事,不能带她出门,那么电视就几乎要从早上一直开到午睡之前……
15天+户外炎热难当+好说话的爷爷奶奶……天哪,佳琳妈妈想想都恐怖:女儿不变成一个沙发土豆才怪呢!想到这里,她拿起纸笔三下两下就拟定了一份《电视协定》——
佳琳的暑期电视协定
1、每天必须保证1小时游泳、1小时画画或者做手工,每天看电视不超过2小时。
2、每天保证吃足够的水果和蔬菜。
3、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游泳、画画或者不好好吃水果、蔬菜,就缩短看电视的时间作为惩罚。
妈妈把《协定》交给佳琳的爷爷奶奶,而我们则把它送给了儿童媒介专家。专家看过之后,做出如下点评:
1、妈妈对于孩子的媒介消费时间是有计划和设计的,对暑期活动也有初步的安排。
2、以缩短电视时间作为惩罚方式,说明妈妈准确把握了孩子最重视的东西。
3、孩子的暑期安排比较单调,几乎都在家中和室内活动。
4、作为惩罚的电视时间没有明确标准,这是该协定明显的漏洞。
专家提醒我们:和孩子的协定签得越明确就越容易实施,如果协定可以有多种解释,就会在不断的讨价还价中变得面目全非。
事实证明,佳琳妈妈草拟的协定因为内容模糊,执行得很不理想。
第一周过去了,佳琳的暑期生活可谓乱作一团:她以各种理由,比如外面太热了,红颜色的蜡笔用完了,甚至坐在小椅子上屁股疼等等压缩了每天游泳和画画的时间,而当这些妈妈明文要求的任务不能完成之后,看电视就成了理所当然的填补空余时间的活动。而本应作为惩罚方式看电视时间,反而成为佳琳吃水果和蔬菜的先行条件,爷爷奶奶把“不吃水果蔬菜就不能看电视”理解为“只要吃水果蔬菜就能看电视”,于是佳琳可以握着一根香蕉看一上午卡通。
此外,长时间窝在沙发里看电视,佳琳看上去萎靡不振,整天懒洋洋的。而每天消耗不掉的精力,又转化成无理取闹的动力,佳琳制造各种事端发泄情绪、消耗体力……
媒介专家细化条文、量化奖惩,再借助工具,重新颁布的协定让电视生活变得可控又有趣。
我们再次找到媒介专家,请她帮我们修改这份俨然已经成为废纸的《电视协定》。最终,我们得到了下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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