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心衰治疗 认识观念的更新更带来了一系列诊治策略的新进展,心衰治疗纵观近5年,从2001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和美国心脏病学会(ACC)/美国心脏学会(AHA)的心力衰……
认识观念的更新更带来了一系列诊治策略的新进展,心衰治疗纵观近5年,从2001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和美国
心脏病学会(ACC)/美国心脏学会(AHA)的心力衰竭指南,到2005年ESC慢性心力衰竭更新指南及2006年3月9日美国心力衰竭协会(HFSA)发布的一套新的心力衰竭治疗指南,其中包含了更宽领域的关于心力衰竭的预防、诊断与治疗。与HFSA在1999年发布的心力衰竭指南主要局限于药物治疗比较,新指南囊括了更广泛的关于病员评估、治疗的领域,以及在妇女、非裔美国人和老年人3个特殊人群的心力衰竭的进展;强调了心力衰竭患者的终末期关怀;在主要体现药物治疗最新进展的同时,还强调了器械治疗心力衰竭的一致性意见。
心力衰竭有一个很宽的左心室功能异常谱,从心腔大小正常和左心室射血分数(left ventricular ejection fraction,LVEF)代偿到心腔严重扩张和(或)射血分数显着下降,尽管多数患者同时存在收缩功能异常和舒张功能异常,但与LVEF值减低的患者相比,LVEF正常的患者自然史存在不同,因而需要采用不同的治疗策略,目前这方面的证据依据还很少,但已引起广泛重视。本文主要介绍有关慢性心功能不全治疗的新认识。
这样,特定的患者有一个特定的分级,医生可以用一种较稳定的分级系统来客观地评价病情的进展,并针对病情进行相应的治疗。这是一个理念的改变与上升,让医患高度重视
高血压、冠状动脉疾病、
糖尿病、吸烟酗酒史、
风湿热病史或
心肌病家族史等心力衰竭的危险因素,强调
心力衰竭预防的重要性,体现了医学发展时代更加着眼于疾病的最早期,重视阻断A至B至C阶段的发展,是以人为本的治疗观念上的进步,既要延年益寿,更要健康和质量。
A期:心衰治疗当患者仅存在心力衰竭高度危险因素而心脏的结构尚属正常时;B期:出现了心脏结构的异常但尚无功能异常时;C期:现在和曾经发生了心力衰竭的症状;D期:
心力衰竭发展到了终末期需加强的药物治疗(如常需持续静脉输液)甚至非药物治疗如心脏移植、起搏器等。
首先,对心脏功能的认识更加理性。从1928年至近年的相当长的时期中,对心功能的认识及其划分一直都沿用着传统的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学会(NYHA)分级,它有较大的主观性,可在较短的时间内因病情的变化而使分级发生改变,2001年12月,在美国
心脏病学会/美国心脏学会(ACC/AHA)制定的成人慢性心力衰竭(CHF)的治疗指南中,首次提出了一种新的心力衰竭分期法,它按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将
心力衰竭分为A、B、C和D共4个阶段。
随着心血管疾病各种诊疗手段的长足进步和突破性发展,心衰治疗人口平均寿命普遍增加。但随之也带来了各种中老年心血管疾病发生率的增长以及心力衰竭患病率的增加,针对
心力衰竭的治疗犹如
心内科医师攻坚的战场,人们在对顽疾的不断对峙和交锋中增长认识,寻找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