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梅毒必须结合病史、体检和化验结果综合考虑,必要时,还需进行跟踪观察,家属调查或采用试验治疗等辅助方法。
1、病史 要询问患者有无婚外性接触或不洁性交史性乱距就诊有多长时间,性伴有无性病等;病人在生殖器等部位是否有过无痛痒的皮肤黏膜皮疹或破溃,有无二期或三期梅毒的表现,有无其他性病的表现;病人无婚外性接触史时,应询问结婚的次数与时间,配偶有无梅毒或其他性病;怀疑为胎传梅毒时,应询问其父母的性病史,其母的分娩史、患儿有无早期或晚期胎传梅毒的症状与体征;怀疑为潜伏梅毒时,应询问有无引起生物学梅毒血清假阳性的疾病;如以前曾有过类似梅毒状的疾患,应询问用过什么药治疗,是否规律足量,有无药物过敏史等。
2、体格检查 与一般内科,皮肤科疾病的检查相同。对感染期比较短的病人,重点检查全身皮肤黏膜,特别是生殖器、肛门、口腔等部位,女性病人要检查子宫颈。对感染期较长的病人,除皮肤和黏膜以外,还要检查心血管系统及神经系统有无异常。
3、实验室检验
(1)组织及体液中梅毒螺旋体检验 从早期皮肤黏膜的皮疹和破溃处取材作涂片,用暗视野显微镜观察可见梅毒螺旋体。
(2)梅毒血清试验 一般对疑似梅毒患者均需作血清试验,可先做非螺旋体抗原试验,必要时再做梅毒螺旋体抗原试验。常用的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有血清不加热的反应素玻片试验(USR)、性病研究实验室玻片试验(VDRL)和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常用的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试验有荧光螺旋体抗血清试验(FTA—ABS)和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TPHA)。
(3)脑脊液检查 包括脑脊液细胞计数、蛋白测定、梅毒血清试验(常用VDRL试验)和胶体金试验,一般用于晚期病人且怀疑有神经梅毒者。
此外,对于皮肤黏膜损害也可应用活体组织病理切片检查,从病理上进行诊断。
在上述诊断梅毒的依据中,提及了梅毒血清试验。人检疫经常要问:梅毒血清试验阳性是否肯定为梅毒患者呢?下面就讲一下这个问题。 梅毒血清试验结果必须结合病史和临床症状进行分析,可以说梅毒血清试验阳性者有很大可能患有梅毒,但并不一定都是梅毒,因为血清试验可以出现假阳性,出现假阳性时可从两个方面来考虑。
1、技术性假阳性 如果抽血后由于标本保存不妥当,产生溶血或被细菌污染,或者是编号错误及实验室操作技术误差,均可造成假阳性。根据有关统计,这种假阳性可占25%。出现这种情况,只要重复试验,即可排除。
2、生物学假阳性 是由于患者有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发生变化而引起。其他疾病主要是感染性疾病或免疫功能紊乱等,甚至正常人在发生组织的一般损伤时也可出现微弱阳性。
如梅毒血清试验显示阳性,但患者没有病史和梅毒有关症状,则要认真分析检验的全过程有否出现过错误、患者有否出现生物学假阳性的疾病,还要考虑患者的生理状况,从而作出正确的判断。
梅毒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性接触传染占95%。主要通过性交由破损处传染,梅毒螺旋体大量存在于皮肤粘膜损害表面,也见于唾液、乳汁、精液、尿液中。未经治疗的病人在感染一年内最具传染性,随病期延长,传染性越来越小,病期超过4年者,通过性接触无传染性。亦可通过干燥的皮肤和完整的粘膜而侵入。少数可通过接吻、哺乳等密切接触而传染,但必须在接触部位附有梅毒螺旋体。由于梅毒螺旋体为厌氧性,体外不易生存,且对干燥极为敏感,故通过各种器物的间接传染,可能性极少。输血时如供血者为梅毒患者可传染于受血者。先天梅毒是患有梅毒的孕妇通过胎盘血行而传染给胎儿。一般在妊娠前四个月,由于滋养体的保护作用,梅毒螺旋体不能通过,故妊娠前四个月胎儿不被感染,以后滋养体萎缩,梅毒螺旋体即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传染胎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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