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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疹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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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 汪晨 主任医师
皮疹也称为皮肤损害或皮损,为皮肤科对皮肤病疾病诊断的依据之一。皮肤损害临床上通常分为原发性皮肤损害和继发性皮肤损害,具体如下:1、原发性皮肤损害:原发性皮肤损害为皮肤疾病初始的皮肤损害,如红斑、丘疹、丘疱疹、水疱、脓疱、风团、毛细血管扩张或囊肿等基本损害;2、继发性皮肤损害:由皮肤损害的瘙痒或某些原因导致的继发性或进一步的皮肤损害,如抓痕、痂皮或黑头等都属于继发性皮肤损害。皮肤损害是皮肤科医生诊断某个皮肤病的依据之一,可根据皮肤损害的不同诊断不同疾病,如水疱和大疱,<1cm直径称为水疱,>1cm直径称为大疱。病毒感染性的皮肤损害,如单纯疱疹和带状疱疹,水疱为<1cm的透明水疱。而大疱性皮肤病,如天疱疮、类天疱疮,基本损害为>1cm的张力性或松弛性的大疱等。因此皮疹的认识和分类,对皮肤科医生较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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