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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弱视的诊断标准

参与医生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汤霞靖 主任医师
小儿弱视的诊断标准如下: 1、年龄因素:如3-5岁视力没有达到0.5,或者6-7岁视力没达到0.7,8岁以上视力没有达到1.0,需要考虑弱视; 2、没有器质性疾病,但是双眼视力相差两行,视力较差的眼睛需要考虑弱视。 视力与身高一样,是从低到正常的过程,不能对所有的儿童用同一诊断标准诊断弱视。3-5岁时,视力对称发育到0.5,没有其它眼部疾病,则为正常视力。6-7岁时,视力对称发育到0.7,则为正常范围。以往诊断标准以0.8为标准,不考虑年龄因素诊断弱视并不科学。视觉功能像身高一样逐渐从低到高接近成人。在诊断弱视时要考虑年龄因素,不同年龄按不同的诊断标准诊断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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