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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症病人何时开始给予营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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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邓小彦 主治医师
复苏早期,血流动力学尚未稳定或者存在严重代谢性酸中毒阶段,不是开始营养支持的安全时机。此外,需要考虑不同原发疾病不同阶段的代谢改变,还有器官功能的特点,存在严重的肝功能衰竭、肝性脑病、严重的氮质血症、严重的高血糖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等情况,肠内营养支持很难有效实施。血流动力学稳定、胃肠道功能存在的重症患者,应该在早期24小时内给予适当营养支持。重症患者的营养支持应当尽早开始,只要胃肠道解剖与功能允许,并且能够安全使用,应该积极采取肠内营养。如果患者存在肠内营养禁忌或者肠内营养无法耐受,预计3天内无法正常进行营养时,需要在24-48小时内开始肠外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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