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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兰-巴雷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 吉兰-巴雷综合征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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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毓璜顶医院 宋孚霞 主任医师
吉兰-巴雷综合征的诊断,需要有以下几条标准:
1、有前驱感染史,多数患者病前1-3周有上呼吸道感染或者胃肠道感染症状,呈急性起病,进行性加重,多在2周左右达到高峰;
2、出现对称性肢体和延髓支配肌肉、面部肌肉无力,重症患者可以出现呼吸肌无力、查体四肢腱反射减低或者消失;
3、可以伴有轻度感觉异常和自主神经功能障碍;
4、脑脊液出现蛋白细胞分离现象;
5、电生理检查可以提示周围神经有脱髓鞘或者继发轴突损害证据;
6、病程有自限性,90%以上的患者在发病4周以内停止发展。
如果出现以下表现,则一般不支持格林巴利综合征的诊断:
1、显著而持久的不对称性肢体无力;
2、以膀胱直肠功能障碍,比如大小便困难为首发症状,或者持久膀胱和直肠功能障碍;
3、腰椎穿刺,脑脊液单核细胞数量比较多超过50以上;
4、脑脊液中出现分叶核白细胞;
5、存在明显的感觉平面。
需要鉴别诊断的疾病包括脊髓炎、周期性麻痹、多发性肌炎、脊髓灰质炎、重症肌无力、卟啉病、周围神经病,中毒性周围神经病,比如重金属、药物、肉毒素中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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