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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怎么实施

参与医生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徐英辉 副主任医师
目前化疗药物的实施,多数是通过静脉给药,也有部分可以通过口服给药或部分病人可以经过局部腔内给药的方式。但多数情况下,对于静脉给药的方式,有时候是外周静脉,但外周静脉内,可能化疗药物的毒副作用对血管的影响和引起血管内药物的外渗引起局部的血栓性静脉炎或疼痛的表现。所以基于这样的情况,部分病人在静脉给药时,医生可能更主张进行中心静脉的血管,比如进行PICC或输液港的植入,化疗药可以直接通过管路的应用,而避免对外周血管的损害,从而引起相应的不良事件或不良反应的发生。实际上,化疗药物都是作为细胞毒性药物而应用的,化疗药物在应用、抗肿瘤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副作用根据不同的化疗药物所产生的机制不同,副作用也相应有所差别,可以产生骨髓抑制、消化系统毒性即恶心、呕吐、腹泻、便秘。还会产生肝肾功能的毒性、心肺功能的损害,还可能会产生皮肤、黏膜或脱发的表现。根据不同的副作用,需要给予不同的处理办法,主要是降低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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