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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克判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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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裴辉 副主任医师
休克是有效循环血量锐减,造成组织灌注不足的一系列临床。当患者有交感神经、肾上腺功能亢进等征象表现的时候,应当考虑有休克的可能,休克的早期症状诊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血压升高,脉压差减少;2、患者的心率增快;3、患者可能会出现口渴等表现;4、患者可以出现皮肤湿冷、皮肤黏膜苍白、肢端发凉等表现;5、患者可以出现皮肤血管的危象;6、患者可以出现尿量的减少,尿量<25-30ml/h。在临床上休克的诊断标准,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有诱发休克的原因;2、患者可能存在意识方面的障碍;3、脉搏系数>100次/分,或者不能触之;4、患者出现四肢湿冷,胸骨部位的皮肤指压试验阳性,压迫后再充盈时间>2s,或出现皮肤花斑、黏膜苍白、发绀、尿量减少;5、收缩压<80mmHg;6、脉压差<20mmHg,对于高血压患者,收缩压的下降程度大于基础血压水平的30%以上。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第1-4项中的两项和第5-7三项中的一项,即可符合休克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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