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痛是什么?
癌性疼痛是疼痛部位需要修复或调节的信息传到神经中枢后引起的感觉,别名,癌痛,晚期癌痛,是造成癌晚期患者主要痛苦的原因之一。在疼痛患者中,因各种原因使50%~80%的疼痛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癌痛的原因
癌性疼痛的原因可分三类:
①肿瘤直接引起的疼痛,约占88%;
②癌症治疗引起的疼痛,约占11%;
③肿瘤间接引起的疼痛,约占1%。
临床上也有少数肿瘤病人可出现与肿瘤无关的疼痛,例如肺癌病人因同时患有椎间盘突出症而引起的腰腿痛,是非癌症性疼痛而不是癌性疼痛。所以,癌症病人疼痛的原因必须明确诊断。
癌痛止痛药治疗
(1)癌性疼痛的药物治疗原则
①尽量口服给药,便于长期用药,可以减少依赖性和成瘾性。
②有规律按时给药,而不是出现疼痛时再给药。
③按阶梯给药,根据WHO推荐的癌性疼痛“三阶梯疗法”。
④用药应该个体化。
⑤注意使用抗焦虑、抗抑郁和激素等辅助药物,可提高镇痛治疗效果。
(2)癌性疼痛药物治疗的“三阶梯疗法”
①第一阶梯——非阿片类镇痛药:用于轻度癌性疼痛患者,主要药物有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等,可酌情应用辅助药物。
②第二阶梯——弱阿片类镇痛药:用于当非阿片类镇痛药不能满意止痛时或中度癌性疼痛患者,主要药物有可待因,一般建议与第一阶梯药物合用,因为两类药物作用机制不同,第一阶梯药物主要作用于外周神经系统,第二阶梯药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二者合用可增强镇痛效果。根据需要也可以使用辅助药。
③第三阶梯——强阿片类镇痛药:用于治疗中度或重度癌性疼痛,当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药物疗效差时使用,主要药物为吗啡,也可酌情应用辅助药物。
癌痛用药的常见误区
1、三阶梯用药就一定要从第一阶梯开始,然后第二,第三按顺序使用。WHO规定,医生要根据病人的主诉和陈述,结合其他病史资料,客观的进行疼痛程度的判定,然后制定治疗方案,必要时可加用辅助用药,但必须达到疼痛缓解的目的。疼痛评估是必要前提,然后分析原因,选择理想的药物,并不一定要机械地从最低级药物开始使用。
2、临床实践证明,阿片类药的不良反应除便秘外,大多数是暂时性的,也是可以耐受的。因此,一见不良反应出现就立即停止使用阿片类药的作法不可取。
3、所有疼痛患者只能接受口服药物。这是错误的。随着医学的发展和治疗水平的提高,WHO认为处理口服给药途径意外,可以使用透皮贴剂,粘膜剂,舌下含片,喷雾剂,肛门栓剂,以及静脉点滴等,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尽量选择无创途径,特别是由于疾病本身造成无法口服的病人,更应该选择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