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湿疣不治的三种后果

2017-12-12 14:46 阅读:4973

尖锐湿疣不治的三种后果:

男性尖锐湿疣的基本损害初起为细小淡红色小疙瘩,大小不一,单个或群集分布,湿润柔软,呈乳头样、鸡冠状或菜花样突起,红色或污灰色,根部常有蒂,且易发生糜烂渗液,触之易出血。

皮损裂缝间常有脓性分泌物郁积其中,致有恶臭,且每因搔抓而引起继发感染。由于不断受到局部潮湿与慢性刺激的作用,往往迅速增长。本病常无自觉症状,部分病人可出现局部疼痛或瘙痒。偶尔可转化为鳞状细胞癌。

尖锐湿疣如果不治疗其发展有三种可能性:

第一种:尖锐湿疣自发性消退。与机体的免疫功能有关。这种情况主要见于发病早期,疣体较小及体内激素迅速下降的孕妇产后的患者,疣体较明显或较大者一般很难自动消退。

第二种:尖锐湿疣继续发展并加重,如果尖锐湿疣没有及时治疗,会有变大变多的趋势,最终有可能长成巨大湿疣。

第三种:尖锐湿疣癌变。巨大湿疣不及时治疗有癌变的可能性,女性宫颈持续hpv感染时间较长,如长达十几年或二十几年,有促使宫颈发生癌变的可能性,但只要定期做妇科筛查就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