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卫生厅颁发了《河北省护理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省、市选择具有代表性、基础较好的二三级医院作为试点,增加临床一线护士的数量。
■临床护士比例要达标
据介绍,近年,因医疗机构编制床位不断增加,护理岗位设置逐渐增多,护理人员数量编制和数量明显不足,直接影响到医疗服务质量和病人安全。
为改善这种状况,《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护理岗位,科学测定护士人力需求,落实护士配备标准,并控制临时工护士的使用比例。
■培训临床护理人员
据了解,目前该省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大多以中专学历护士为主,因其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不能满足临床需要,《意见》要求,2006年底以前,各市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护理改革实施方案,力争到2010年,全省护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不低于50%,其中三级教学医院的护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不低于70%,其他三级医院护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不低于50%,设区市所属二级医院护理人员具有大专学历者不低于40%,其他二级医院护理人员具有大专学历者不低于30%。
《意见》要求,河北省2007年启动从事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肿瘤病人护理等专科护理领域的护理人员培训工作,逐步形成完善的临床护理专家培养和使用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岗位需求为导向的护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护理队伍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护理工作专业化发展。
■院内护理延伸到社区
为满足社区对护士的需求,《意见》要求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加强社区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注重全科护士培养,提高社区护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医院与社区之间的协作关系,充分发挥医院技术优势,加强对社区护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将单一的院内护理转变为社区健康护理、院前护理、住院护理、出院护理的全程护理模式,使护理工作更适合老龄人口、慢性病人、残障人群和妇女儿童等人群的需求,使社区护理服务实现“贴近社区、贴近家庭、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