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一家中外合资护理公司,被消费者家属以服务不“到位”,接受护理者突然病重死亡为由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4万余元。近日,玄武区法院受理此案。
该公司是国内首家有外资背景的护理公司。原告欧阳先生诉称,去年3月,其妻唐女士因患有症状性癫痫住院治疗。9个月后,症状基本得到控制。随后,欧阳先生与这家护理公司签订“护理协议”,同时要求该公司不要走马灯式地换人,以利患者唐女士的护理。该公司接受了欧阳先生的要求。“一天晚上,护理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护理人员换了。”欧阳先生说,更为严重的是,新换的护理人员没一点护理经验,竟然忘记给唐女士服药,致其癫痫发作后昏迷8天,并出现肺部感染、血栓等症。一个月后,唐女士不幸离开人世。
欧阳先生认为,该公司护理人员不作为、护理不“到位”,是导致唐女士突然病重死亡的重要原因。
得知被告上法院,昨天上午,这家护理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
该公司辩称,他们的护理人员都是通过严格培训和考试后才持证上岗的,服务上不存在质量问题。唐女士是因脑部占位引发的继发性癫痫病。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种药能治好此病。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表明,唐女士的死亡与护理服务不到位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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