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湖南着力提升护士比例 2010年两个病人配一名护士
本报讯(记者 唐江澎) “现在,有的三级医院白班护士平均每人要负责10至25名病人,公休、节假日和晚、夜班护士平均每人要负责40至50名病人。”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护理工作会议上,省卫生厅厅长刘家望表示,到2010年,5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须达到1∶0.5。届时,对护士人力的配备未达到基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将不予执业注册登记和校验。
每千人口仅有0.81名护士
2005年初,省卫生厅调查了51家医院,其中三级综合医院病房护士与床位比平均为1∶0.32,最低的为1∶0.21。有数据表明,目前我省护理人员仅6.5万人,每千人口仅有0.81名护士,与中等发达国家每千人口6至8名护士相比差距很大,与全省医师数每千人1.2名相比,也有差距。医院临床一线护士严重缺乏,已不能满足病人基本护理需求,护士普遍存在超负荷工作的现象,成为影响护理服务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
由于临床编制护士不够,为减少人力成本,一些医院以二、三百元的工资低价聘用合同护士。据统计,医院合同护士一般占到30%,有的达到50%,正规编制护士队伍逐渐被临时聘用护士所代替。“大量护理工作依靠进修生、实习生来做,使得基础护理严重缺位。”刘家望指出,病人术前术后准备工作不到位,病人的生活护理由病人的家属或者病人家属聘用的护工来完成,出现护工“围着病人转”的现象,不仅扰乱了病房工作秩序,也使病人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此外,目前一些医院中护士为病人提供的护理服务相对于病人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同时,护理服务领域拓宽不够、专科护理相对滞后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合同护士不能超总数20%
昨日发布的《湖南省护理事业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要求,到2010年,100张病床以下的医疗机构医师与护士之比达到1∶1;100张至499张病床的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达到1∶0.4,监护室床位与护士比达到1∶2~2.5;500张病床以上的医疗机构普通病房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达到1∶0.5,监护室床位与护士比达到1∶2.5~3。
同时,《纲要》明确要求,“十一五”时期,各医疗机构要增加临床一线护士,合理配置护理人员,以编制内的护士为主,合同护士不能超过总数的20%。
专科护士须培训上岗
《纲要》还提出了逐步压缩护理中等教育的要求,到2010年,全省各层次护理教育将实现以大专以上护理教育为主,逐步取消中专护理教育的目标。到2010年,全省护士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将不低于40%,其中,三级医疗机构护士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低于70%,二级医疗机构护士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低于50%,一级医疗机构护士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低于10%。
此外,从今年开始,省卫生厅将在ICU、急诊、介入治疗、血液透析、肿瘤、手术部等专业方面建立并落实专科护士培训制度,到2010年,全省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凡在上述重点临床科室工作的护士均须取得《临床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二级医疗机构的护士要有50%取得《临床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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