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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病病人心理因素分析及护理

www.cnkang.com  2007-5-22 13:40:22  中华康网
    性病是以性行为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传染病。由于我国传统道德观念对性病病人的社会道德舆论及家庭压力,导致病人特殊的心理变化。我科于1996年1~2月治疗淋病及尖锐湿疣病人48例,现将其心理因素分析及护理介绍如下。
    1 临床资料
  48例中男6例,女42例,年龄20~29岁21例,30~39岁21例,>39岁6例,平均34.3岁。小学文化7例,初中28例,高中及以上13例。其中淋病40例,尖锐湿疣8例。
    2 心理因素分析
    2.1 羞治心理。绝大多数性病病人主要是通过性行为感染,如婚前、婚外性行为、性罪错行为等。病人一般文化程度较低,盲目追求西方腐朽生活方式,对性滥行为导致传播性疾病及其危害性不了解,一旦感染,自觉羞愧、懊悔。因担心性滥行为败露,不愿公开去医院就诊,私自请医生治疗,而造成治疗不彻底或失败,导致疾病再传播。
    2.2 恐惧、悲观心理。由于病人缺乏对性病的认识或听信某些传言,担心染上了类似艾滋病等不治之症;害怕丧失生育能力或难以治愈等。出现极度恐惧和悲观心理,精神压力极大,对治疗缺乏信心,甚至丧失生活的勇气。
    2.3 求治心切,希望保密。性罪错行为者一旦感染上性疾病,出现外阴部疼痛、剧痒、异物增生、白带增多、生殖器红肿等一系列症状;担心自己会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及公众的歧视,甚至身败名裂,担心家庭会因此破裂。病人往往求治心切,多方投医,迫切希望能有一个保密的治疗环境,以防性滥行为败露。
    2.4 报复心理。少数性罪错行为者形成了异常的性意识和性体验,或性滥行为受到舆论谴责及公众的歧视后,产生报复社会及他人的逆反心理。表现为意志消沉,态度消极麻木,存在“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致使性滥行为猖厥,故意到公共场所制造污染,传播疾病,坑害他人,其性心理严重扭曲,不愿积极配合医生治疗,给社会造成极大危害。
    2.5 悲愤、怨恨心理。48例中,6对夫妻双方同时患病,多因一方染上性疾病,而传染给配偶。被传染者往往情绪激动、易怒、敏感、多疑,对配偶的婚外性行为深恶痛绝。这类病人精神负担重,心理承受能力差,求治心切,能积极配合医生治疗。
    3 护理
    3.1 改善医患关系,争取病人信任。良好的医患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治疗意义[1]。由于性病病人特殊的感染方式,就诊时常吞吞吐吐,难以启齿。我们尊重病人的人格,以诚恳的态度与他们交谈,耐心倾听病人的主诉,在与病人的交往中,注意其人际关系等社会心理因素对病人的影响,并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卫生宣教和正面引导。建立真挚的护患关系,取得病人的信任。
    3.2 加强宣教,耐心解释。我们采用放录相、办板报、发放性病防治资料等措施,宣传预防性病的有关知识如性病的传播途径、临床症状、治疗方法及预后,使之充分认识性病对个人、家庭及社会的危害,自觉克服不良性行为。对病人提出的各种有关性疾病问题,耐心解释,同时鼓励和安慰病人,帮助他们消除顾虑,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主动配合治疗。
    3.3 实行保护性医疗。性病一旦确诊,病人将会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应严守病人隐私;对可疑性病病人详细询问不洁性生活或接触史时尽量采取单独交谈的方式,为病人创造方便的治疗环境。
    3.4 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疏导工作。性疾病的防治是一项社会性工作,要耐心说服病人的配偶、性伴及子女,以便共同了解病人特殊的心理变化,关心、帮助他们克服不良心理,与恶习决裂,达到彻底治疗,控制再传播的目的。
    3.5 彻底治疗,控制传播。彻底治疗性疾病是控制传播的关键。与病人讲明男性淋病不彻底治疗,其症状消失后仍可携菌165 d之久[2];少数顽固尖锐湿疣病例行破坏性治疗亦可复发[3]。督促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并要求在治疗期间及治疗后两周内绝对禁止性生活[1],其配偶及性伴也应彻底接受治疗。40例淋病病人接受了系统彻底治疗后,复查36例均符合治愈标准[2];8例尖锐湿疣病人经冷冻、CO2激光切除及手术切除等治疗,疣状物彻底消失,无1例复发,治愈率为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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