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切莫乱投医,更不要随意邮购药品。市药监部门有关人士昨日表示,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邮购方式大肆推销假冒伪劣药品危害患者,还有部分医疗机构违反药品法有关规定,用邮购办法擅自在市场上推销自制药品,给不少消费者带来了较大的消费安全隐患。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止,药监、公安、邮政等部门将联手打击邮售假药行为。
据介绍,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大量制造邮售用于治疗哮喘、关节炎、胃炎等病症的假药,如“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复方关节炎胶囊”等,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此,有关部门决定联手进行整治,并出台了相关措施。
今后邮寄药品须经邮政工作人员验视,邮寄者应自觉配合。不同意验视的,邮局不予收寄;邮寄大宗药品,药品生产单位须出示《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单位须出示《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出示药监部门的有关证明。无以上证件,邮局不予收寄;经验视发现交寄药品为假劣药品或疑为假劣药品时,邮政工作人员有权扣留药品,并向药监部门报告,由药监、公安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药监部门提请消费者注意:购买药品应格外当心,有病最好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应到正规的药品销售渠道购药,千万别误入邮售假药的“陷阱”,以免耽误病情治疗,危及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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