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和机体之间的关系具有两重性,既能治疗疾病,也可能给人体带来有害的不良反应。药物反应的种类是比较多的,从发生的机制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过敏反应:是指按正常的用量用法接受治疗药物后,机体发生一些不正常的临床表现,它与药物的正常药理作用和药物过量引起的反应不同,是作用性质上的反常,在临床上常表现为各种形态的皮肤粘膜发疹和一些全身性的反应。药物的过敏漫应在所有不良反应中,是最多见的一类。
(2)毒性反应:是指药物引起各个组织器官的功能异常和结构的病理变化,它一般发生于用药超过极量的情况下,或因为医疗差错或意外事故引起。此时几乎每个患者都会出现性质相同的中毒症状。绝大多数药物都有一定毒性。毒性反应一般分为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两种。
(3)副作用:是指在正常剂量下,伴随药物的治疗作用而发生的其他非预期的反应,它属于药物固有的药理作用,在治疗中是较常出现的。我们所用的药物大都同时具有几种药理作用,用于治疗目的的只是其中的一_二种,而其他作用有的则成为副作用。
(4)后遗反应:指停药后的后遗生物学效应,它可以非常短暂,也可以比较持久,停药后大多可以恢复,少数会引起水久性器质性损害。
(5)特异质反应:指少数人在用药后,发生与药物的药理作用完全无关的反应,这种情况大多数和个体遗传素质所引起的代谢酶的缺陷有关系。
(6)“三致作用”:即致畸胎、致癌、致突变作用,对前两个大家可能比较容易理解。所谓致突变,是指药物引起人体细胞内的染色体及其中的脱氧核糖核酸(DNA)的构成和排列顺序发生变化,进而使某些器官在形态、功能上发生病变。近年来,“三致”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7)药物的成病作用:吸毒会上痛,其实一些药物也会产生这种情况,它们经长期服用,在停药后除了具有强烈的心理上的渴求外,还会有生理上的依赖,并由此出现“戒断症状”,这叫做药物的成病性,又叫药物依赖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