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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艾滋针”扎伤告医院索赔
去探望病人 护士针头掉地刺伤事主的脚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梁松)去医院探望病人时,张先生被艾滋病人用过的针头扎伤。为此,他将北京某医院告上法院索赔。记者今天获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张先生在起诉书中称,今年3月17日,他前往某医院探望病人。早上6点左右,医院的一名护士在给患有艾滋病(呈阳性)的病人抽过血后,针头没放好,掉在地上,不慎刺伤了他的右脚外侧面。
张先生的脚当即流血。事情发生后,医院要求他住院治疗一个月。观察期间,由于药物反应,他出现了一系列不良反应。
之后,张先生说,医院让他返回家乡继续观察半年。但是在此期间,医院仅支付了医疗费及部分往返费,而拒绝赔礼道歉且不进行赔偿。
张先生认为,医院管理不善,且医护人员未尽注意义务,将携有艾滋病病毒的针头刺伤其右脚。这给其本人以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故诉至法院,索赔误工费等共计128500元,同时要求医院赔礼道歉。
上午,张先生的代理人马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医院为张先生进行了检查,尚未发现其感染艾滋病毒。张先生提出要求与医院签订协议,约定由于艾滋病有潜伏期,将来一旦自己染上该病,医院要进行赔偿。但这一建议被医院拒绝。
“现在,张先生最怕的就是自己将来万一得病,事情不好解决。而他吃的药,副作用很大。因为这件事,他都不敢和爱人同房……”马先生说。
上午,记者拨通了该医院一位法律顾问的电话。该人表示,目前还未收到法院传票,尚不了解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