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 哮喘病有没有特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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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07:28 浏览10550次
病情描述:
请问大夫.治哮喘病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哪种药效果更好些?
- 答
凡能缓解喘息症状或防止哮喘发作的药物称为平喘药。其主要适应证为支气管哮喘(哮喘)。哮喘是世界范围内的常见病,其发病率有增加趋势,据1993年普查统计,我国的发病率约占总人口的1%。哮喘具有复发急性发作的特点,并可以引起肺水肿和肺源性心脏病,危害极大。以前由于对哮喘的发病机制未明确,对其治疗仅注重解除支气管平滑肌痉挛,因此疗效均差。近年来,人们对哮喘的发病机制及治疗方案的研究都有重大进展,同时又带动了治疗哮喘的新药及新剂型的发展。 近年来研究发现,哮喘是由多种细胞、尤其是肥大细胞和嗜酸性粒细胞引起的支气管慢性非特异性炎症,即气道变应性炎症(AAI),而不仅仅是支气管平滑肌痉挛。无论在哮喘的急性发作期或缓解期均有AAI存在。参与气道炎症反应的细胞通过T淋巴细胞和巨噬细胞的增强作用,释放多种炎性介质,如组胺、前列腺素、白三烯、血小板活化因子(PAF)、缓激肽、5羟色胺、氧自由基等作用于气道靶细胞,在易感者中可引起支气管收缩、气道分泌亢进、炎症细胞趋化以及广泛的可逆性气道阻塞症状。 根据哮喘的上述发病机制,对其治疗的原则应是抗炎和解除平滑肌痉挛,两者并重。抗炎主要应用糖皮质激素(吸入剂)和过敏介质阻释剂,而不是应用抗生素,只有合并感染时才选用抗生素。单用支气管扩张剂治疗不仅效差,而且长期用药还可以使哮喘病情恶化。目前,国内外治疗哮喘病均主张采用吸入疗法,其最大优点就是药物可以直接作用于病变部位,而且吸入量比口服量要少的多,极少引起不良反应。应用糖皮质激素抑制气道炎症,需要长期持续用药,至于应持续多久,目前国内外尚未统一标准,多数学者主张,至少病情稳定后再持续吸入治疗3~6个月。国外报道,规则吸入糖皮质激素3年也未发现不良反应。对慢性哮喘还应注意采取综合性治疗措施,在客观评估病情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制定个体化的长期治疗方案,并注意防范可能的触发因素,避免接触各种可诱发哮喘的食物及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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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7 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