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近视配镜矫正视力多少为好

31岁

       2010-12-08 14:54      浏览10087次
    病情描述:
    女,31岁,母亲由幼儿时期麻疹引起的白内障,造成了高度近视。本人10岁之后发现近视,逐年加深。21岁时700度,无散光。三分之二时间配戴隐形眼镜。现在发现加深到1000多度,并有散光。眼压正常,眼轴26.4,眼底豹纹状病变,玻璃体正常。高度近视配镜矫正视力多少为好?像我这样最好配多少度的眼镜?这样下去,会不会发展到度数更深,情况更严重?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高度近视(6.00DS以上)对初次配镜者如完全矫正有明显不良反应,则可由2/3的屈光度开始配镜,3个月后随着不良反应的减轻逐渐达到满意矫正。有时递增度数到完全矫正可达3次之多,每次提高一般在3.00D以内,这是因为睫状肌恢复正常调节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对曾戴过高度近视镜的患者,也有可能提高1次屈光度就能达到满意的矫正视力。笔者曾接待一位51岁妇女,原戴镜:R17.75DS,L15.00DS,双眼矫正视力为0.4,当时电脑显示R25.00DS1.5DC×91,L23.75DS1.75DC×7,实配R20.00DS1.25DC×91,L19.00DS1.00DC×7,其矫正视力均达到1.0,患者试戴1小时未感不良反应,高兴而归。实际上,对老年人只要能满足日常生活需要,配镜度数可适当低些,这样既可远用又可近用。例如60岁顾客为12.00DS,实配9.00DS,如远视力矫正到0.8,近视力正常,无不良反应即可。至于P.D取远,近用P.D之平均值,如只选远用或近用取相应P.D。对于学生应力争完全矫正。高度近视,特别是12.00D以上的近视常有合并症,如晶状体及玻璃体混浊、眼底变性等。为了探知有无合并症及其轻重,笔者尝试完全矫正,看最好的矫正视力是多少,如达到≥1.0,可初步认为无合并症或有轻度合并症。当很难判断矫正视力能否再提高时,取小孔镜置于矫正镜片前,如视力仍无提高,就判断矫正视力到此为止。这样做,有利于加速选择适宜的屈光度镜片。

    王营

    主任医师 已帮助 698565
    2010-12-08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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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18)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患近视眼的人,只要在阅读或写字时感到眼胀,眼痛,看远处物体不清楚,都应当配戴眼镜来矫正视力。不同类型的屈光不正,配镜原则不同。近视眼配镜,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1、近视的配镜应是以最小的度数达到最好的矫正视力。这是一条很重要的原则。比如用1.50D(150度)和2.00D(200度)镜片矫正视力都为1.0,则应选用的镜片为1.50D(150度),而不应当选2.00D(200度)。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配戴眼镜不科学的现象。某些近视患者未经验光就随便购来一副高度数的眼镜戴上,这样做的结果只能迫使眼睛的光学系统对新的深度镜片组合逐渐适应,反而促进近视度数的加深,对眼睛有害无益。还应强调的是,验光时视力达到1.0就可以了,当然达到1.2或1.5更好,但绝不要为了追求矫正视力非要达到1.5,而无限制地增加度数,以免导致高度数的后果。2、有轻度近视散光者(1.00D以下),可给予低度矫正。有的病人加散光镜片后,自觉头晕不适,走路不稳,可适当减低散光镜片的度数。如仍然有此感觉,在不影响矫正视力的情况下(视力在1.0以上),也可以不用散光镜片,等戴了一段时间近视镜后,可以再加上散光片,给眼睛一个适应过程。3、对高度近视第一次配镜,不能接受全部矫正者,应选戴低度眼镜。根据检查结果可减去1~3个屈光度(1.00~3.00D),甚至减去所有度数的1/3,待适应后再增加度数。原则上高度近视眼镜要给予足够的度数,但每次增加不宜超过3.00D(300度),散光镜片也要给足度数。4、对于单眼近视,低于3.00D者,可以配普通眼镜矫正。超过3.00D者,一般不能适应普通眼镜(双眼屈光异常,相差超过3.00D,两眼物像大小不一,可产生复视,大脑不能融合),应当选戴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双眼屈光度数相差太大(又叫屈光参差),配镜时应以双眼矫正视力最好,而又不产生复视为原则。5、复性近视散光按照近视眼的配镜原则进行配镜,根据实际屈光度轴向进行矫正。对于高度散光(大于3.00DC)或混合散光者,初戴镜时可有些不适应(如头晕,恶心等),应当适当调低度数,等适应一段时间后,再根据视力提高的情况给予完全矫正。6、对于不规则散光病人,普通镜片难以矫正,可试戴隐形眼镜。总之,有散光者,原则上应给予完全矫正,且经常戴镜,才能消除视力疲劳症状。

    李德鹏

    主任医师 已帮助 697994
    2010-12-08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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