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芍属寒凉之品,有酸寒收敛的作用,故凡外感风寒、内伤生冷、脾胃虚寒、肾阳虚衰等症不宜用量过大或单味用。
白芍性寒,阳衰虚寒之证如纳呆腹胀,腹痛喜温喜按,口泛清水,四肢不温,或肢体困重,或周身浮肿,大便溏薄清稀,虚寒下利,下痢纯血,小便不利应慎用或不用。
妇科调经用时,对月经不调,或白带量多质稀,小腹下坠,腰腹酸重属虚寒者,不宜用量过大或单味用。
白芍酸寒收敛,伤寒病在上焦之阳结、疹子忌用。孕妇产后不宜用量过大或单用。
现代中药药理学证实白芍有明显的镇静作用,故昏迷患者忌用,婴幼儿及老年人不宜长期服用或过量服用及单独大量使用。
白芍和当归常合用,但对于严重心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要权衡利弊的考虑,因二者均可抑制心脏。
白芍酸寒收敛,可拮抗桂枝、川芎等药材的发汗作用;白芍恶芒硝、石斛,畏鳖甲、小蓟,反藜芦。
白芍宜入煎剂,或入丸、散。敛阴、平肝、治痢多生用,柔肝止痛多炒用,酒炒可减其寒性。
古医术记载虚寒症者不宜单独使用
1、《本草经集注》:“恶石斛、芒硝。畏消石、鳖甲、小蓟。反藜芦。”
2、《本草衍义》:“血虚寒人,禁此一物。古人有言曰,减芍药以避中寒,诚不可忽。”
3、《本草经疏》:“白芍药酸寒,凡中寒腹痛,中寒作泄,腹中冷痛,肠胃中觉冷等证忌之。”
4、《本草正》:“若脾气寒而痞满难化者忌用。”
5、《药品化义》:“疹子忌之。”
6、《得配本草》:“脾气虚寒、下痢纯血、产后三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