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病毒性肝炎是由甲肝病毒(HAV)引起的一种病毒性肝炎,主要是经粪口传播途径感染,即由病人的潜伏期或急性期粪便、血液中的甲肝病毒污染水源、食物、用具及生活密切接触经口进入胃肠道而传播。
妇女在怀孕期间感染了甲肝病毒,可以通过胎盘或分娩过程把甲肝病毒传播给胎儿,但极罕见。 1988年春天,上海发生甲型肝炎暴发流行时,某医院收治的患者中,有43例为孕妇合并甲型肝炎。对其中18例妊娠中期、25例妊娠晚期孕妇,随访到分 娩,共娩出43例婴儿,42 例存活,1例死婴。对其中存活的42例婴儿,在出生后24 小时内检测甲肝病毒抗体免疫球蛋白M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简称转氨酶),结果皆为阴性。对1O例婴儿在出生后1个月作甲肝病毒抗体免疫球蛋白M检测,结果也为阴性。同年上海又报道另一组55例孕妇合并甲型肝炎,其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甲肝病毒抗体免疫球蛋白M全部阴性,转氨酶 6例轻度升高(乙型肝炎病毒的标志均阴性), 30日及 60日复查时全部正常,认为可能与分娩时经产道挤压有关,其余49例转氨酶均正常。所有55例新生儿,在出生时以及出生后3O日及60日随访均未见肝炎的 症状及体征,因此,6例转氨酶增高并不能作为甲型肝炎诊断及甲肝病毒母婴传播的依据。研究表明,妊娠合并甲型肝炎,没有发现甲肝病毒通过胎盘传播的证据, 也无胎儿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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