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一种让许许多多人避之不及,让许许多多患者痛苦万分的疾病,其不仅仅对患者自身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影响,还影响着患者交友家庭等方方面面;对于患者而言,越了解病症更有利于治疗,故而,为了能够让大家更了解癫痫,从而,更加有利于治疗,早日康复,下面就来为大家解释:癫痫的发作分类都有哪些?
(一)部分性(局灶性)发作
部分性发作是指开始的临床症状和脑电图改变提示局限于一侧大脑半球的部分神经元最早受到激活而出现的发作。部分性发作的进一步分类主要是依据在发作中是否有意识障碍,以及是否能够进展为全面性发作。
A.简单部分性发作(无意识障碍)
B.复杂部分性发作(有意识障碍)。意识障碍以是最早的临床症状,也可能是简单部分发作进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出现意识障碍)。一次部分性发作有可能不能终止,继续进展出现全面性发作。
C.部分性发作进展为继发性全面性发作(强直发作、阵孪发作)。
(二)全面性发作
全面性发作是指发作开始的症状提示双侧半球受累。意识障碍出现并且可能是最初的表现,运动症状为双侧性。发作期脑电图模式为开始即为双侧性神经元放电。全面性发作可以为惊厥性也可以为非惊厥性,可以为轻微或者严重的肌阵挛发作、典型和不典型失神发作,以及全面性强直发作、阵挛发作和强直一阵挛发作。全面性发作可以为继发性和原发性。原发性全面性发作是发作开始即为全面性;继发性全面发作为发作开始为部分性发作,但是继续进展出现全面性发作。
(三)触发性(反射性)发作
反射性发作总是被固定的环境或者内在刺激诱发,与自发性发作的区别在于自发性发作缺乏可以识别的诱发因素。对于个体患者,诱发刺激往往局限于一种特异的刺激或者有限几种的相关刺激。
类似于自发性发作,反射性发作可以分为:
(1)全面性,原发性或者继发性。
(2)局灶性,简单性或者复杂性。
以上就是癫痫的发作分类,希望对广大患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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