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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认为“小儿用药只要注意按年龄折算剂量就行了。”其实不然。折算剂量固然重要,但对于小儿的合理用药来说,差距尚远。由于小儿处于不断发育的时期,新陈代谢旺盛,血循环时间较短,肝肾功能尚不成熟,一般对药物排泄较快,同时随着年龄的增长,对药物的转运、分布、解毒、排泄等功能日趋完善,各期的用药特点是不同的。
新生儿用药特点
新生儿皮肤薄,皮肤局部用药吸收较多,应注意引起中毒。药物经口服后,胃肠道吸收的差别很大,如氯霉素吸收慢,磺胺药可全部吸收。皮下和肌肉注射由于周围血循环不足往往影响药物吸收和分布,静脉吸收最快,药效可靠。有些药物如磺胺药应用后,引起新生儿黄疸加重,甚至侵入脑组织造成核黄疸,因此磺胺药不宜用于新生儿。由于新生儿肝脏发育不成熟,某些酶类缺乏,某些药物应用后可引起生命危险,如氯霉素可引起新生儿灰婴综合征,严重者可致死;新生儿肾功能发育不全,对巴比妥类、氨苄青霉素、庆大霉素等药物排泄缓慢,直到满月后,肾功能才逐渐完善。因此,一般新生儿用药量宜少,用药间隔应适当延长,同时用药也不宜过久,否则易发生中毒。
新生儿要禁用的药物
由于下列药物可导致新生儿疾病,甚至死亡,故家庭用药时须特别注意:
磺胺类、亚硝酸类:可产生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临床表现为缺氧性全身发紫;
奎宁:易发生血小板减少,临床表现为皮肤稍挤压即出现局部青紫;
伯氨喹啉:易引起溶血性贫血,表现为呼吸急促、全身青紫,有血样尿。
婴幼儿期用药特点
出生后28天至满3岁,叫婴幼儿期。婴幼儿期的吞咽能力差,大多数不会自服药品,口服给药要注意不要误入气管,特别是石蜡油等药物,误入后会引起吸入性肺炎。婴幼儿期的腹泻,不要过早应用止泻剂,以免肠内毒素吸收增加,病情加重;便秘时应从改善饮食着手,适当加些含有纤维素的蔬菜、水果、蜂蜜等,不要一便秘就用泻药。吗啡、杜冷丁等药物容易引起中毒,抑制呼吸,一般不宜用;但该期对苯巴比妥、水合氯醛等镇静药,耐受性都较大,年龄愈大,剂量也相对偏大。
儿童期用药特点
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但机体尚未成熟,对药物的反应与成人有所不同。如对于镇静药、阿托品、磺胺类药、激素等的耐受性较大;酸碱类药物较易发生酸、碱血症;应用利尿药较易引起低血钾、低血钠现象;应用大量或多种抗生素(尤其是口服广谱抗生素时)比较容易引起消化功能紊乱;四环素可使牙釉发育不良,牙龈发黄,因此7岁以内忌用。用药时,必须熟悉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发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