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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椎损伤并发症

参与医生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赖光辉 主任医师
脊椎损伤的并发症主要考虑的是脊髓的病变,是否存在脊髓的损伤;另外就是泌尿系统的病变、呼吸系统的病变、腹腔病变。脊柱损伤主要是根据损伤的节段、位置、暴力损伤的严重程度确定。其并发症具体如下:1、脊髓的病变:严重的暴力所致的损伤会导致脊髓受压,脊髓受压后其本身会出现缺血、坏死,进而出现神经功能的障碍。表现为相应平面以下的感觉、运动功能丧失以及自主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脊髓损伤后会出现瘫痪,脊柱损伤后导致的脊髓损伤可出现不完全性脊髓损伤;严重的会出现完全性的脊髓损伤;2、泌尿系统病变:主要表现为大小便的失禁、排尿困难、症状持续时间长时会产生菌尿,导致尿路感染;3、呼吸系统病变:高位的脊椎损伤会导致高位的脊髓损伤,进而出现肺功能下降、呼吸困难。严重的患者会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且长时间卧床会导致肺部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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