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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褥期抑郁症的诊断依据
- 产褥期抑郁症的诊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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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民医院 汪玉霞 主任医师
产褥期抑郁症的主要表现为抑郁,大部分在产后2周内发作,以产后4-10周症状较为明显,主要表现为情绪激动,对任何事物都缺乏主动性,缺乏愉悦感,与丈夫和家人产生隔阂。有的人还会有自杀或杀婴倾向。产后抑郁症的诊断主要是按照产后抑郁量表评估判断,量表有十项内容,十项标准分别是:
1、情绪抑郁;
2、对全部和多数活动缺乏意愿;
3、体重明显下降或增加;
4、睡眠过度或睡眠障碍;
5、精神运动性兴奋和阻滞;
6、疲劳和乏力;
7、遇事皆感毫无意义感和自罪感;
8、思维力下降和注意力不集中;
9、反复有死亡想法;
10、在产后4周内发病。
以上十条是产后抑郁症的诊断标准。其中第一条、第二条必须符合。满足以上五项和五项以上,即可诊断为产后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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