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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期心肌病后又怀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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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耿小勇 主任医师
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再次怀孕,首先应进行心功能评估、病情评估,评估是否能耐受妊娠过程、产程,对于不耐受的患者、可能不耐受患者,或已经出现严重并发症患者,推荐终止妊娠,针对并发症进行治疗。其主要并发症治疗如下:1、对于已出现明显心脏扩大、心力衰竭患者,应酌情应用利尿剂、强心剂,改善血流动力学,并应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等药物,抑制心肌重构,抑制心腔变大,改善病程;2、对于已经出现相关心律失常的患者,酌情应用胺碘酮等抗心律失常药物,并针对室性心动过速等恶性心律失常,置入埋藏式转复除颤器,避免猝死等不良结局。对于未出现心律失常的患者,应行动态心电图,筛查相关性心律失常,对存在心室附壁血栓,以及既往栓塞病史的患者,推荐应用华法林、达比加群、利伐沙班等抗凝药物,改善临床预后。综上所述,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再次怀孕,多可并发、复发围产期心肌病,因此应避免再次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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