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宫颈癌,行放射治疗。
宫颈癌Ⅰ-Ⅳ期选择放射治疗患者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华医学会妇科肿瘤学组《妇科常见肿瘤诊治指南》等。
1.症状:接触性阴道流血或不规则阴道流血等。
2.体征:妇科检查可见宫颈肿物。
3.辅助检查:组织病理学诊断明确。
三、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C53.902宫颈癌疾病编码。
2.无放疗禁忌症。
3.当患者合并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48天。
五、住院期间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
(3)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4)肿瘤标记物(血SCCA、血CA125等);
(5)心电图、胸片;
(6)盆腔增强CT或MRI扫描;
(7)腹部超声检查;
(8)盆腔定位CT。
2、根据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凝血功能+D二聚体;
(2)ECT或PET-CT检查;
(3)临床需要的其他检查项目。
六、放射治疗方案。
放射治疗:照射范围应包括肿瘤以及区域淋巴结引流区域。
七、放射治疗中的检查和副反应的治疗处理。
1.至少每周复查血常规,必要时复查肝肾功能。
2.密切观察病情,针对急性副反应,给予必要的治疗。
3.治疗中根据病情复查影像学检查,酌情对治疗计划进行调整或重新定位。
八、治疗后复查。
1.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肿瘤标志物。
2.盆腔CT。
3.腹部B超。
九、出院标准。
1.完成全部放射治疗计划。
2.无严重毒性反应需要住院处理。
3.无需要住院处理的其他合并症/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