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精神科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再思考

2017-12-28 14:44 阅读:7093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精神分裂症这一影响大约1%人口的慢性、致残性疾病?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研究,此病病因仍未明了,较少证据表明现有的治疗方法、尤其是药物治疗,对多数精神分裂症患者的长期结局有实质性的改善。假如我们将此病看做是一种在后期出现精神障碍,而在早期有可能被干预的神经发育障碍来处理,当前这种不满意的结局状况也许会有所改善,也许在未来20年将给此病的预防与治疗带来新的希望。

精神分裂症的神经发育障碍假说认为,该疾病起始于围生期,在青春后期或成年早期出现的精神病表现不是疾病发作的开始,而是疾病的中后期的表现。根据这一假说,我们可以将精神分裂症的病程(疾病轨迹)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①危险期:可以觉察的缺陷出现之前的时期。个体具有遗传易感素质和不良环境暴露史,一般没有或仅有轻度认知缺陷,可以通过个体的家族史以及遗传学相关事件来发现。

②前驱期:明显精神症状出现前期。个体可以表现认知、行为异常,社交缺陷,学业和社会功能的改变。通过前驱期症状定式晤谈问卷(SIPS)、认知评估及脑影像检查可以识别此类个体,可以提供认知训练、家庭支持和补充不饱和脂肪酸等干预措施。

③精神病期:表现明显的精神活动异常和急性的功能丧失。对此类患者可以提供药物和心理社会干预等手段。

④慢性残疾期:以慢性功能残疾、阴性症状、躯体并发症为特征,部分患者可能需要长期封闭式住院照料。可以提供药物、心理社会干预及康复服务。

目前,对于该病的诊断主要基于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而治疗则主要是关注精神症状的控制。现代脑影像和神经认知检测等技术的开发应用,疾病生物学标记的发现及对细微临床特征的确认,使我们有可能对处于疾病第一、二期的患者予以识别,使我们对该病的早期诊断(第一、二期)和认知缺陷的早期治疗成为可能。其最终目标是在基于对个体危险因素了解的基础上发展个体化的治疗措施来治愈疾病并防止复发。

在临床实践中这意味着有必要对可疑的高危个体进行完整的危险因素评估,包括遗传和环境因素、认知功能、易感性的生理基础等,以识别危险期;确定能防止疾病从一、二期发展到第三、四期的有效干预手段。同时也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处于不同疾病期的精神分裂症患者能获得综合性的干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