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查处假“美瞳”销售点

    发布时间:2015-02-02   来源:中华康网   编辑: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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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杜彬 记者邢汉夫)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违法销售美瞳及产品质量问题,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治理非法销售美瞳产品的专项检查。

1月29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稽查支队对道里区透笼批发市场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分别在2家商铺发现了正在销售的美瞳和大量准备粘贴在外包装上的标签以及眼镜护理液。经初步查证,2家商铺并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的标签也是自行粘贴的。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美瞳、标签及护理液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经初步统计,被查扣的美瞳达1万余只,护理液100多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上2家商铺的行为涉嫌无证销售未经注册的Ⅲ类医疗器械。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将依法进行处理。

据介绍,美瞳,学名为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直接接触角膜,按照风险类别较高的Ⅲ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在上市前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具备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企业方可销售。在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存在无证销售美瞳的现象,由于未经许可,其销售的美瞳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保障,配戴此类产品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据悉,下一步,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美瞳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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