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焱和其他疫苗受害者家属一样,走上了维权路。从2012年起至2015年三年期间,上访维权取得了实质性效果,吴焱为朵朵争取到来自当地疾控中心130多万的一次性补偿款。
据国务院通过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显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严重后果的补偿,需区分疫苗的种类。属于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疫苗等情况的一类疫苗,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
但因为贵州省未正式颁布有关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办法,朵朵的补偿款参照依据是该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有关妇女儿童的条文。
巨额的补偿的确解决了吴焱的燃眉之急,可这一笔赔款却远远无法铺平朵朵剩余的人生路。
韶关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刘洪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现行的疫苗伤害救济制度存在救济范围较窄、补偿标准不够明确、补偿程序复杂以及因果关系认定过于严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