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宁夏食药监局公布68批次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监督抽检(国抽部分)结果,涉及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大类,合格67批次,不合格1批次,为宁夏佳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料酒检出苯甲酸0.6g/kg。
根据资料显示,苯甲酸在食品中常作为防腐剂,有防止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质期的效果。在酸性条件下,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均有抑制作用,但对产酸菌作用较弱。由于苯甲酸对水的溶解度低,故实际多是加适量的碳酸钠或碳酸氢钠,用90℃以上热水溶解,使其转化成苯甲酸钠钠后才添加到食品中。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在食品中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
宁夏食药监局表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已通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