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各级政府通过奖励政策、购买服务等措施,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市新设居家养老服务企业300多家,与居家养老服务密切相关的专业企业和组织600多家,已有服务单位约1.5万家。政府支持+专业组织+志愿者的社会参与也开始起步。
研究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执法检查组还认为,本市在试点示范、医养结合、长期护理等方面探索了新路。
各区级试点,如东城区多方联动和分类精准供给模式,西城区失能老人居家照护服务制度,朝阳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驿站模式,丰台区医养结合“363”工程,石景山区打造一刻钟社区居家融合式养老服务圈,房山区中央厨房+老年餐车进社区建设,顺义区“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公益互助”居家养老服务孵化培育项目,大兴区农村幸福院等,在体制模式与试点突破上体现了基层创新和实践探索。
此外,社区长期慢病用药和家庭医生上门巡诊入户有了新的政策突破,并确定了东城、海淀、朝阳作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区。
海淀区启动了政府补贴+商业运作的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试点。市人力社保局专门成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办公室,专题研究和牵头部署石景山作为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建议
建立北京居家养老地方标准
《条例》实施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端,各项工作在逐步落实中。执法检查组认为,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目前仍需注意厘清几方面问题。比如在社会参与和专业运营上,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准入和监管体制还没完全建立;各类试点虽有突破,但总体范围有限;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医养结合、设施利用等重点难题还没有取得完全突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