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陕西铭建司法会计事务所鉴定,张某安的陕西秦晋中医糖尿病研究所就诊患者14980多人,生产、销售额为2143.117万元。
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安、张某明、李某、种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制度,在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在给糖尿病患者看病治疗过程中,将非药品冒充药品向患者推销,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8日上午10时30分,该案在西安中院依法开庭审理。庭审中,对于指控,张某安的辩护人认为应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进行处理。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3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