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保险有效衔接
民政部、财政部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要求各地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天联合发布通知,部署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个人负担,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基金可持续运行。
还要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统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实施以总额预算为基础,门诊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医疗服务特点的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将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医疗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