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新增8种疫苗纳入深圳医保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18-04-09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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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明日起,深圳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新增8种新疫苗。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若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4488元的,超过部分可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2018版目录内的预防接种生物制品费用。

深圳市人社局近日发布了《纳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预防接种生物制品目录(2018年修订)》(简称2018版目录),该目录于明日起实施。2018年版目录是在原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综合医疗保险预防接种生物制品目录(2011年修订)的通知》中确定的目录基础上,经过专家论证后修订形成的。

与原目录相比,2018版目录中删除了已退市的7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同时将2011年至今在国内上市的8种二类疫苗全部纳入,目录中预防接种生物制品总量由原来的29种增加至36种。

新增的8种新疫苗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灭活脊髓灰质炎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简称“五联疫苗”)、肠道病毒71型(EV71)灭活疫苗、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菌苗、AC群脑膜炎(结合)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戊型病毒性肝炎疫苗、4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和2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因此,按照深圳公布的201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若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4488元的,超过部分可为本人及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2018版目录内的预防接种生物制品费用。

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版目录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增强个人账户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自费支付疫苗费用的经济负担,同时有助于提升深圳参保人的预防保健意识。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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