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治疗原则

    发布时间:2016-01-08   来源:中华康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4年颁布的《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所规定的早产儿视网膜病变治疗原则和美国眼科学会2005年ROP国际分类法(ICROP)的相关规范,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治疗主要掌握如下原则:北京儿童医院眼科崔燕辉

1.      对3区的1期、2期病变定期随诊观察;

2.      对严重的阈值前病变和阈值病变需要进行间接眼底镜下的激光和/或冷冻治疗;

3.      对4期和5期病变可以选择进行玻璃体视网膜手术治疗。

总之,及时进行激光或冷冻治疗,可以终止ROP的进展,使患儿视力正常发育。1-4期病变,患儿无异常表现,不易被家长察觉,常延误治疗;3-4期病变仅数周时间,病情发展迅速;如果患儿的病变进展至4期,视力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进入5期后,手术的成功率很低,仅能使患儿保存光感或很低的视力。所以称ROP的治疗有一个“时间窗”,错过了这个“时间窗”,将永远不会再获得正常视力。

孩子早产,有些家长不明白或者不愿意给孩子做早期检查,希望通过以上介绍,家长心里一定要明确:定期做眼底筛查对早产儿是至关重要的,千万不可错过了给孩子治疗的机会。为了给孩子一个光明的未来,希望家长能够充分理解早产儿眼底筛查和治疗的意义并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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