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外伤应作为急症处理。对眼部化学伤,应立即用清洁的水充分冲洗,然后再进一步详检。凡创口污染或创口较深者,应使用适量抗生素和注射破伤风抗毒素。
眼部浅层损伤及表面异物处理:
1、对眼球表面异物,可先冲洗结膜囊。如异物仍未去除,应在表面麻醉下用无菌操作方法取除,取时尽量勿伤周围及深部组织,滴入的荧光素等必须无菌,严防绿脓杆菌等污染。角膜深层异物,应作好内眼手术准备,必要时可由前层取出。多发性异物,原则上应分期将突出表面的挑出。
2、对眼睑或结膜撕裂伤,要彻底清洁,细致缝合,尽量保存皮肤和组织,不可随便切除。术后第5天拆线。
3、术后结膜囊内涂抗生素眼膏或磺胺眼膏,包盖伤眼,必要时包盖双眼。
4、疑有感染者,应予抗感染治疗。
交感性眼炎处理:
1、用1%阿托品滴眼散瞳,3/d。
2、全身及局部用大量皮质类固醇药物,如强的松或地塞米松等。
3、全身或局部应用抗生素;口服消炎痛。
4、发病后摘除诱发眼,并不能缓解病情,已不提倡作伤眼的摘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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