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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孕孕检提醒

参与医生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耿霞 副主任医师
早孕期孕妇及胎儿的变化较大,及时就诊检查对宝宝的生长发育,以及孕妇能否顺利妊娠和分娩起着关键的作用。孕早期检查一般在停经40天左右进行第一次检查,医生询问病史,进行妇科检查,确定妊娠,必要时还要通过产前咨询和遗传咨询,判断能否继续妊娠。孕早期检查还要做血液、尿及肝功能等化验检查,以便早日发现影响妊娠的各种疾病。确诊怀孕后,自怀孕3个月起每月检查一次,直至妊娠6个月。若复查期间发现妊娠会给孕妇带来生命危险,或胎儿有严重的先天性畸形,应及早的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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