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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有效指征

参与医生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周冰之 主任医师
心肺复苏的有效指征是通过CAB,以30:2的比率,进行5个循环以后,经过一次判断是否存在有效指征,有效指征的判断如下: 1、患者颈动脉有无搏动; 2、有无自主呼吸、胸廓起伏; 3、散大瞳孔有无缩小; 4、面色、四肢皮肤是否从苍白变为红润。 如果以上方面好转,考虑心肺复苏有效,可以停止给患者继续心肺复苏。需进行进一步生命支持,评估患者进一步的治疗,维持有效抢救治疗。心肺复苏有效指征除以上以外,还要对患者做进一步的生命支持,包括血压、心跳、心率、呼吸、反应,反应是指患者有无肢体可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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