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析是治疗尿毒症的主要方法,以往我们认为,在尿毒症早期,甚至尿毒症前期,越早做透析越好。在获得最佳肾源之前,透析是治疗尿毒症的最主要方法,不过过早进行血液透析并没能帮助尿毒症患者延长生命。在没有明显并发症等情况下,保守治疗也能使患者获益。
慢性肾脏病(CKD)是各种原发、继发肾脏疾病(诸如肾小球肾炎、隐匿性肾炎、肾盂肾炎、过敏性紫癜肾炎、红斑狼疮肾炎、痛风肾、IgA肾病、肾病综合征、膜性肾病、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病、多囊肾等肾病)的临床统称。
慢性肾脏病发展到最后就是肾功能衰竭,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尿毒症,根据2015年中国肾脏病登记录,血液透析患者已达38万,90%终末期肾病患者需选择透析治疗。透析是治疗尿毒症的主要方法,随着肾功能进行性减退,尿毒症患者体内毒素不断蓄积,对心、肺、肝和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产生不可逆转的损害。
一旦发展成肾衰,什么时候开始做透析,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最近的一些医学研究表明,过早进行血液透析并没能帮助患者延长生命。传统认为越早透析对病情帮助越大。
不过在不断研究探索前进中发现,透析不是越早做患者越受益。汤教授介绍说,透析是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肾脏替代治疗方式之一,做此治疗前需进行综合评估,肾功能并不是决定透析时机的唯一指标,不能单纯看血肌酐的水平,而要根据身体总的情况来确定。时机的选择,应根据患者的肾功能、营养状况和临床症状等综合因素,同时也应参考患者的原发病、年龄、医疗状况等。
评估肾功能,多采用肾小球滤过率的估测值(eGFR)来评估,根据患者的血肌酐和胱抑素C水平,结合年龄、体重及性别等计算。对于完全没有尿毒症临床症状和体征者,可适当延迟透析;没有严重并发症的,也可以暂时予以非透析治疗;若出现恶心、呕吐、无尿等尿毒症症状,保守治疗无法缓解,即使没有达到肾功能标准,也应准备透析治疗。当出现急性心衰、严重高血钾和酸中毒等严重并发症,则是紧急透析的指征。
透析并非越早越好,当然也不是越晚越好。过早透析并不能明显改善预后。若过晚透析,则易出现严重合并症或并发症,从而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及长期存活,增加医疗费用。
有些病人的肾功能虽然很差,但是其身体的其他机能状况良好,如心肺功能以及电解质等都很好,这种情况下,医生认为可以延缓进行血液透析时间;有些病人虽然肾功能未到CKD5期,并未达到透析标准,但是身体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这种情况下使用药物无法控制,就建议病人进行透析。
治疗要综合考虑每个个体的情况,进行个性化治疗。综合考虑病人的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血液透析并非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