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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功能分级标准

参与医生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崔莹 主治医师
临床当中常用的心功能的分级标准主要是参考纽约心脏病协会的分级,将心衰分为四个等级: 1、Ⅰ级:指患者平时在日常活动当中没有明显的胸闷、心悸、心绞痛等等常见的心衰症状,不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 2、Ⅱ级:Ⅱ级相对于Ⅰ级较重,患者在从事日常体力活动时轻度受限,会出现轻度胸闷、憋气、呼吸困难、心绞痛等心衰症状,但是患者在休息过程中,心衰症状就会消失; 3、Ⅲ级:Ⅲ级是在Ⅱ级的基础上再次加重,患者从事体力活动时会明显受限,出现胸闷、憋气等常见的心衰症状; 4、Ⅳ级:Ⅳ级是最严重的心衰等级,患者在休息过程中即可出现常见的心衰症状,严重者可以出现阵发性呼吸困难,无法平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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