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需要钱,污染的钱谁出是难题
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说,“这些搬迁、破产的大多是国有、集体企业,若追责还是追到国家的头上;有的地块甚至转手了好几道,责任鉴定十分困难;有的已经破产,已无支付能力。”
搬迁企业往往是落后产能,经济效益原本就不好;另外,他们本不愿搬迁,更无动力支付昂贵的修复费用。
埋单自然落到政府头上。然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显然不高。一位要求匿名的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说,2011年11月他参加苏州市首例由政府财政支付修复资金的地块招标评标活动。在这次招标方案的设置中,技术值只占40%,商务值占60%,所谓商务值就包含修复价格等因素。
“我们(评标专家)都认为招标方案中,技术值应该占80%才科学。否则你技术值虽低,但只要综合评分第一,就能拿到工程。结果必然是谁的价格最低谁中标。”他说。
“毒地”治理需要重金投入,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2011年,《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成为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总投资达595亿元。而据湖南省有关部门预测,治理要达到预期效果,长期投入超过4000亿元。
记者了解到,被称为“亚洲第一雄黄矿”的湖南石门雄黄矿周边8000亩砷污染农田修复,当地政府给国家有关部门上报方案的预估投资额就高达13亿多元。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修复成本如此高昂,对一些相对贫困的地区来说,无异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土地修复过程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