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手机看

分享

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级

参与医生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吕慧 副主任医师
心绞痛根据病因以及发病基础,对不稳定型心绞痛进行分级,叫Braunwald心绞痛分级。可以分为三级: 1、Ⅰ级:初发的劳力性心绞痛,这个心绞痛是在1个月之内发生、在发病的诱因、缓解方式以及持续时间、发作程度明显加重的心绞痛发作,但是没有安静状态下的发作,这种发作是低于日常活动以后才发作的心绞痛症状; 2、Ⅱ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是指亚急性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是指1个月内发生过卧位的心绞痛,但是近48小时之内没有发生过; 3、Ⅲ级:急性不稳定型心绞痛,在48小时内发生过不稳定型心绞痛,根据这种不同的分级来评估不稳定型心绞痛发作的程度以及危险性,对于是否及时就诊起到指导作用。
相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