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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高血压是绝症吗

参与医生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范振兴 副主任医师
恶性高血压不是绝症,通常可防、可控、可治疗。狭义的恶性高血压,是指血压明显升高,伴有急性、进行性的肾功能损害。广义的恶性高血压,是指严重的高血压,伴有其他各种类型的器官急性改变、功能障碍,例如合并急性肾功能不全、心脏脑血管疾病、主动脉疾病等。所以高血压急症,在急性期较为危险,但是通常经过降压治疗,以及对合并器官疾病的积极治疗,常让急性期的病人转危为安。由于急性肾功能不全、急性心肌梗死,本身也不属于绝症,可以得到比较理想的治疗。所以在急性期,如果恢复到血压的安全状态和相应的器官功能,疾病得到较好的控制和治疗,恶性高血压还是属于慢性疾病。慢性病的病人,即使合并肾功能不全、合并冠心病,都是长期的治疗过程,与恶性肿瘤不同。甚至目前较多恶性肿瘤,也应该称为慢性病,而非绝症,因为目前的治疗手段,可以让多数病人的寿命和生活质量,都得到较好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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